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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寶雞招投標腐敗案追蹤 隻罰受賄專家不罰行賄建筑商

陳鋒
2016年06月25日08:56 | 來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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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陝西寶雞招投標腐敗案追蹤 隻罰受賄專家不罰行賄建筑商

6月20日,《華夏時報》以“寶雞招投標腐敗案裡的江湖”為題,報道了陝西寶雞一高校職工樓招投標腐敗案,引起廣泛關注。

記者從寶雞市多個政府部門及相關單位獲悉,牽涉腐敗案的招標工作已經暫停,收受財物的專家被處理,但涉嫌送錢的投標單位及個人的處理卻陷入僵局。

長期研究政府採購和招投標業務的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首席法律顧問谷遼海表示,工程招投標是腐敗的重災區,類似案件高發與執法不嚴、處罰不力關系重大,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和震懾,這一頑症才有可能得到控制。

收錢專家被處理

陝西省寶雞文理學院職工樓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出現一連串罕見丑聞:參與評標的5名專家中,4人私下收受投標單位財物﹔一次招標活動出現兩次評標后,先是第二次中標結果否定第一次中標結果,后又廢掉第二次中標結果,恢復第一次中標結果﹔另外,過程中還涉嫌串標圍標。

上周,《華夏時報》報道了上述事件后,引發關注。作為招標人的寶雞文理學院基建處處長張炳武表示,該院僅是將工程項目通過寶雞市招投標辦公室對外招標,與腐敗案無涉。報道刊發后,學院已暫時停止此次招標工作,將視寶雞市有關方面的處理結果而研究應對之策。

根據有關批文,寶雞文理學院擬自籌資金建設總面積4.59萬平方米、總投資12000萬元的兩棟30層住宅樓。該項目牽涉學校200多名教職工,此前他們已繳納部分集資建房款。

“因為這次招投標腐敗案,職工樓建設已經被耽擱了半年多時間,教職工抱怨較多,學院壓力很大。”張炳武說。

寶雞市招投標辦公室的主管單位、寶雞市規劃局副局長霍兆寧對記者表示,該局對此事非常重視,已責成寶雞市招投標辦依法依規處理。而對涉嫌違法違規的招投標辦原負責人崔某的處分決定,也已經規劃局黨組會議通過。

寶雞市招投標辦主任彭軍偉表示,已對此次腐敗案中收受財物的專家作出了處理決定,並上報陝西省有關方面。

不過,對於涉嫌行賄的陝西建工機械施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陝西機械施工集團)及項目負責人的處理,則陷入僵局。

違規單位未受處罰

經寶雞市金台區檢察機關核實,該項目評標委員會部分專家成員在評標過程中,存在私下接觸投標人(陝西機械施工集團工作人員),並收取其財物的行為。

根據《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第67條規定,投標人向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應對個人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的罰款、對單位處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投標資格直到吊銷營業執照。

一位接近檢察機關的權威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証實,在評標結果出爐后,有人向檢察機關舉報,稱此次招投標活動存在串標圍標、向專家行賄等違法違規行為。經檢察機關初步調查,確認陝西機械施工集團工作人員向專家送錢的事實,因金額不大未予立案,但已將調查確認的事實行文向寶雞市紀委駐規劃局紀檢組轉處。

霍兆寧表示,針對違規的投標單位處罰,市規劃局並無權限,應由陝西省住建廳負責處理。面對追問,他僅透露,寶雞市招投標辦正在約談相關單位負責人。彭軍偉則拒絕在電話中直接回應此事。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這起招投標腐敗案還涉嫌串標圍標,但因故未獲調查。

24日,記者致電涉嫌違規的陝西機械施工集團,該公司宣傳部高姓負責人表示,尚不清楚此事,需要了解后再作答復。不過截至發稿前,記者未收到回復。

“兩次評標交叉否定”未糾正

在這起招投標腐敗案中,進行了兩次評標,得出了兩個不同的評標結果。因有投標單位向專家私送財物,寶雞市招投標辦作出決定,廢掉第二次的評標結果,認定第一次的評標活動有效。

這意味著,兩次評標結果“交叉否定”:先是后者否定前者,最終前者否定后者。

對此,彭軍偉曾表示,作出上述決定,是該辦依據法律法規、集體研究決定的,並請示了上級單位。記者要求其明示法律依據,彭叫來工作人員翻閱招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但始終未能找到相關條款。

谷遼海指出,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55條的規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

他表示,實施條例針對此情形規定了兩種處置選項,寶雞市招投標管理部門的認定沒有法律依據,其行為涉嫌濫用職權。

對於是否糾正評標結果一事,記者日前致電彭軍偉,他僅稱正就媒體報道向有關方面進行匯報。

(責編:章斐然、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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