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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禁漁期結束,其間秩序明顯好於往年

我國最大淡水湖已成功禁漁十六年

2017年06月21日08:5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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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南昌6月20日電  (記者魏本貌)20日,2017年中國·鄱陽湖開湖民俗文化旅游節在江西余干縣康山大堤舉行,傳承400多年的開港漁獵習俗在鄱陽湖上演。這標志著鄱陽湖為期3個月的禁漁期順利結束,正式開湖。

  鄱陽湖是我國最大淡水湖,水面資源和漁業資源豐富。但近年來,由於自然和人為原因,鄱陽湖區漁業資源逐年衰退。為此,從2002年起,鄱陽湖開始實行全湖春季禁漁期制度,禁漁期為每年的3月20日12時至6月20日12時。今年是該湖連續第十六年實施禁漁期制度。

  鄱陽湖的具體禁漁范圍,包括湖體水線及五河干流入湖口以內水域。其間,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含捕螺、蜆、蚌、蝦)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壞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作業活動﹔禁止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等。

  記者了解到,今年鄱陽湖禁漁期秩序明顯好於往年,禁漁區偷捕明顯減少,非法漁具明顯減少,漁業糾紛明顯減少。其中,江西在加大宣傳教育、加強漁民遵守制度的同時,還加強巡查執法,嚴厲查處禁漁偷捕行為,取締非法漁具,嚴厲打擊涉漁犯罪分子。據初步統計,今年共查處偷捕違法漁船321艘,沒收放生漁獲物557.84噸,銷毀取締定置網1251具,共查處非法捕撈案314起,其中刑事案件17起,刑事拘留41人,對非法偷捕行為起到強有力的震懾作用。

  鄱陽湖禁漁工作,已成為江西落實“河長制”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是轄區內禁漁管理的責任主體,要確保禁漁區漁船進港、漁網上岸、市場無禁區漁獲物和禁漁區社會穩定,努力實現“江湖無漁船、水中無違規網具”的禁漁目標。


  《 人民日報 》( 2017年06月21日 15 版)
(責編:李楠樺、杜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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