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征民意

重污染天氣施工揚塵最高罰10萬

2017年11月09日08:38  來源:楚天都市報
 
原標題:重污染天氣施工揚塵最高罰10萬

  重污染天氣下,單位拒不執行臨時管控措施的,最高可處10萬元的罰款。8日,武漢市政府法制辦公布《武漢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相關部門應當根據市人民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協調辦公室發布的大氣污染天氣臨時管控措施,落實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相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相關單位拒不執行市人民政府大氣污染防治機構發布的臨時管控措施的,由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征求意見稿規定,施工工地應當按照要求設置密閉式圍擋,圍擋高度不得低於2.5米﹔建筑垃圾無法在48小時內清運完畢的,應當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臨時堆放場,臨時堆放場應當採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

  違反本辦法規定,實施建筑物、構筑物拆除作業時,未按照要求採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市民對該征求意見稿有意見和建議的,請發到電子郵箱whfzbzqyj@163.com。(記者王榮海實習生朱希)

(責編:賀迎春、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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