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攜手保護環境與氣候,造福兩國人民

2018年07月16日08:51  來源:中國環境報
 
原標題:中德攜手保護環境與氣候,造福兩國人民

2018年7月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和德國總理默克爾在柏林共同主持召開第五輪中德政府磋商,發表了《聯合聲明》,就未來環境保護與氣候變化合作達成系列共識。

自中德政府磋商機制建立伊始,環境與氣候就一直是重要議題之一。特別是近年來,中德政府磋商為兩國就戰略性、全局性和長期性環境與氣候問題開展對話、推動合作提供了寶貴機遇和重要指導,促進雙方在更高的政治層面和更綜合的領域統籌推進兩國的環境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合作,向世界傳遞了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清潔美麗的世界的願景與實踐。

中國政府一直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在做好自身環保工作的同時,秉持開放包容態度,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際經驗做法。德國在可持續發展的諸多議題上既有理念又有實踐,有效應對工業化過程中產生的各類污染問題,建設了集預防、治理、處置、風險管理和事故應急於一體的完善的污染防治體系﹔在改善環境質量的同時,切實保護生態系統和生物棲息地,形成了有機結合保護與利用的生物多樣性保護體系﹔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立場鮮明地推進國際進程。

雙方於1994年啟動環保合作,從一般性人員交往與信息交流已經延伸至政策法規、管理系統、環保產業和污染防治等多領域的實質性合作,涉及化學品環境管理、電子廢物管理、油氣回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管理、生物多樣性保護、高碳匯經濟、民用核設備核安全監管合作等多個領域,為提高我國環境管理能力、健全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體系以及促進兩國友好關系和經貿往來發揮了積極作用。

兩國於2009年開始的氣候變化合作發展迅速,建立氣候變化工作組,在科學研究、技術轉讓、清潔發展機制、能力建設等方面開展大量合作,就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溫室氣體監測、碳排放交易體系等方面進行了項目合作,為我國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供了咨詢和能力建設支持。

雙方在合作的基礎上還在重大國際環保進程中強化溝通協調,促進國際環境公約的談判和履約。在此基礎上,雙方深入發展了環境和氣候伙伴關系,相關合作內容列入了《中德合作行動綱要》,並在中德政府磋商中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第五輪中德政府磋商提出,攜手努力塑造可持續的未來,大篇幅闡述在生態環境、氣候變化和海洋環境等方面的合作共識。雙方環保部門將積極落實,深化合作,進一步惠及兩國人民。

后續工作1:攜手推進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進程

氣候變化對全球自然生態系統產生顯著影響,中國是遭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面臨著發展經濟、消除貧困、改善民生、保護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等多重挑戰。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努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提高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是中國保障經濟安全、能源安全、生態安全、糧食安全以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深度參與全球治理、打造人類命運共同體、推動全人類共同發展的責任擔當。在多邊層面,中德雙方將本著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推進落實《巴黎協定》,共同推動卡托維茲《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四次締約方大會等多邊會議取得預期成果。繼續雙邊合作,在中德氣候工作組下就落實國家自主貢獻、制定低碳發展戰略、《巴黎協定》下的氣候資金加強交流,針對氣候研究、碳排放交易體系等加強交流與合作。

后續工作2:不斷提升中國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我國正在努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雙方將繼續就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化學品安全等領域開展務實合作,舉辦第六屆中德環境論壇,繼續支持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合作,通過人員往來、技術研討、項目合作,在政府部門、地方政府、科研機構、環保企業多個層面推動務實合作,學習借鑒德方經驗做法,引進實用環境技術,切實推動國內污染防治工作。

此外,《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將於2020年在中國舉行,大會將就2020后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做出安排。中方將與德方在現有合作基礎上加強對話與合作,會同其他締約方共同推動會議達到預期成果。

后續工作3:落實海洋環境保護新共識

針對海洋微塑料污染問題,雙方將加強陸源污染防治,推動廢物回收利用和可持續消費,有針對性地保護海洋環境免受進一步污染。

第五輪中德政府磋商開啟了中德環境和氣候合作的新篇章。中方將與德方合作面對共同挑戰,將環境與氣候伙伴關系推向新的高度,通過務實合作進一步提升我國環境保護能力和環境治理水平,滿足人民群眾對更高環境質量的要求,推動相關全球環境進程,共同打造清潔美麗世界。

作者為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助理秘書長、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副主任

(方莉)

(責編:施麟、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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