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竟平:河長制不是挂名制,是責任田

2018年07月17日15:55  來源:人民網-環保頻道
 

全面建立河長制新聞發布會(水利部 供圖)

  人民網北京7月17日電(初梓瑞)17日上午,水利部召開全面建立河長制新聞發布會。會議指出,截至目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明確省、市、縣、鄉四級河長30多萬名,其中省級河長402人,59位省級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河長。29個省份還將河長體系延伸至村,設立村級河長76萬多名,打通了河長制“最后一公裡”。

  2016年11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意見》明確要求到今年年底前,在全國范圍全面建立河長制。“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全面建立河長制,提前半年完成了中央確定的目標任務。”水利部部長鄂竟平說。

  從“有名”向“有實”轉變

  鄂竟平指出,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下一步要從“有名”到“有實”轉變。所謂“有實”就是要解決河湖管理和保護中的問題。“現在看來我們面臨的問題很多,並且有些問題很突出,這是長期積累形成的。下一步重點是要盯住‘盆’裡的水。怎麼盯?主要盯住‘四亂’:亂佔、亂建、亂堆、亂採,繼續開展相關整治工作。管好河道湖泊空間及其水域岸線、管好河流湖泊中的水體,向河湖管理頑疾宣戰。”鄂竟平說。

  同時,水利部將繼續建立完善河湖檔案,各地對本行政區域內河湖要通過深入調查,摸清河湖現狀,找准主要問題,建立“一河一檔”“一湖一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針對帶有普遍性的突出問題,水利部已於近日集中部署並開展全國河湖“清四亂”等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河湖系統治理,水利部將督促各地管好盛水的“盆”、保護“盆”裡的水為核心,組織開展河湖系統治理工作﹔夯實河長責任,水利部將通過加強河長制明察暗訪,建立通報約談機制,督促各級河長履職盡責,防止河長不作為、慢作為現象,指導各級河長認真履職﹔建立長效機制,推動各地建立健全黨政負責制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護責任體系,明確管護主體,完善管護機構,確保河長制落實地生根。

  抓好“兩個明確”“三個機制”

  如何建立河湖管理長效機制?鄂竟平強調,應該抓好“兩個明確”“三個機制”。所謂“兩個明確”,一個是事,一個是人。首先,要明確河湖管理、治理和保護到底要干哪些事、每件事要干到什麼樣子?也就是要有標准,要非常具體,要細化。第二,要明確人。也就是河湖治理和保護需要做的這些事由哪些人去做,大家都應該負什麼責任,要把它明確下來。這‘兩個明確’是基礎性的,也是關鍵。

  何為“三個機制”?鄂竟平指出,一是責任機制。要真正地做到獎罰分明,確保河長制不是挂名制,是責任田。能把每條河流的治理保護責任壓到各級河長身上,責任機制是很重要的。二是督察機制。要建立以務實管用為目標、以暗查為主要手段,形成全覆蓋的督察體系。以確保能查到真實問題,能夠保証獎罰分明,能夠有震懾作用。三是公眾參與機制。河長制要長期推行下去,公眾參與是十分必要的。要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引導和鼓勵公眾參與到江河湖泊的治理和保護中去。

  統籌協調 共同治理

  鄂竟平指出,河長制的初心就是要把各個部門統籌協調起來,共同去治理和保護江河。

  怎麼能夠發揮部門的作用?鄂竟平認為,重點應該在“三個細化”“一個依靠”上。

  首先是分工要細化。各個部門在河湖治理和保護上都有責任,但是各自責任到底是什麼?要細化、要具體化。

  二是標准要細化。各自干的事,干到什麼樣子才算干好,要有一套標准,要制定標准。

  三是責任要細化。每件事應該干到什麼樣子、什麼時候干完,要把責任說清楚。干好了怎麼樣、干不好怎麼樣,要說清楚。

  鄂竟平強調,“三個細化”只是工作的前提。最重要的是“一個依靠”,就是要依靠河長這位黨政領導干部來統籌協調各個部門、監督檢查各個部門,讓各個部門在河長的統一領導下,分頭開展相關工作。這個依靠是最重要的。下一步主要是依靠各級河長去帶領、推動各個部門履職盡責。

(責編:初梓瑞、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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