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盛礦業破壞大熊貓保護區生態案宣判

公司被處罰金150萬元,被告人獲有期徒刑4年6個月

2018年11月19日08:59  來源:中國環境報
 

“被告四川省蘆山縣鼎盛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盛礦業”)犯濫伐林木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數罪並罰執行罰金150萬元﹔被告人王某盛犯濫伐林木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

記者近日獲悉,大邑縣首例破壞大熊貓國家公園的核心保護區——黑水河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案件宣判。該案也是中央環保督察對四川省開展督察期間,第五督察組於2017年8月交辦成都的第一案。

在此案辦理過程中,大邑縣檢察院依托兩法銜接機制,督促當地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通過適時介入、引導偵查,所提出的關於管轄、涉嫌罪名、主觀故意、鑒定等四個方面的取証意見均被全部採納,為案件的判決提供了強有力的証據支撐。

與此同時,市縣兩級檢察機關始終堅持打擊與修復並重,督促農林部門依法履職,使受損的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修復,實現了懲罰犯罪和保護生態環境的雙贏。

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該案的成功辦理是檢察機關全程監督的結果,體現了人民檢察院守護綠水青山、服務大熊貓國家公園建設的檢察擔當,有力地震懾了案發地濫伐林木、非法佔用農用地等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的犯罪行為,回應了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期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案情回放

黑水河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遭人為破壞

2010年4月30日,被告人王某盛與李某全、鄒某在四川省蘆山縣成立鼎盛礦業,被告人王某盛系鼎盛礦業法定代表人。2011年2月21日,經四川省國土資源廳許可,鼎盛礦業取得四川省蘆山縣大川鎮九裡崗鉛鋅礦預查項目探礦權(后於2013年1月、2014年12月兩次申請延續)。

2012年7月6日,經四川省林業廳許可,鼎盛礦業取得蘆山縣國營大川河林場總面積3.3845公頃、期限兩年的《臨時使用林地批准書》。2012年9月 5日,經四川省林業廳批准,雅安市林業局向鼎盛礦業發放了《林木採伐許可証》,採伐區域為國營大川河林場牛井河作業區10林班4小班,採伐面積為0.4005公頃,採伐株數187株,採伐蓄積為37.1立方米,採伐期限為2012年9月5日至12月 30日。

然而,2012年至2014年期間,鼎盛礦業未按照《擬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林木採伐作業設計說明書》原定設計方案,以及《臨時使用林地批准書》《林木採伐許可証》批准范圍,雇請劉某、姚某兵等人組織他人在蘆山縣大川河林場內鹿廠河至九裡崗一帶砍伐林木並修建簡易礦山公路、施工便道、辦公點、炸藥庫、渣場、工棚等道路及探礦附屬設施。

2015年,鼎盛礦業向蘆山縣林業局申請臨時使用林地延期,但未獲批准。

經鑒定,鼎盛礦業修建道路及探礦附屬設施非法砍伐林木立木蓄積為139.2777立方米,非法佔用林地數量為43.3185畝,佔用林地種類為公益林地。2013年7月4日及2013年8月7日,鼎盛礦業公司繳納佔用林地補償費共計30萬元。

根據大邑縣民政局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實測和對比行政區劃,鼎盛礦業探礦區域均在大邑縣行政轄區內﹔其砍伐林木並修建簡易礦山公路、施工便道、力、公點、炸藥庫、渣場、工棚等道路及探礦附屬設施分別位於四川省蘆山縣及大邑縣行政轄區內。

訴訟過程

市縣兩級檢察機關全程監督案件辦理

針對黑水河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遭到破壞的這一情況,大邑縣農林局隨即向縣人民檢察院進行了通報,縣檢察院根據相關案情,認為鼎盛礦業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遂依法向縣農林局發出《建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

同時,該案的嚴重性引起了成都市檢察機關的高度重視,為在全社會根植環保理念,關注和保護生態自然環境,有效避免黑水河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遭受進一步破壞,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通過對線索的研判、審查,決定合力對案件辦理過程予以全程監督。

2017年6月20日及8月10日,大邑縣公安局分別以“鼎盛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非法佔用農用地案”“鼎盛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濫伐林木案”立案偵查。縣檢察院於2017年8月31日對王某盛作出批准逮捕決定,並於2018年1月23日以鼎盛礦業公司、王某盛涉嫌濫伐林木、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向大邑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8年10月22日,大邑縣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單位鼎盛礦業犯濫伐林木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數罪並罰執行罰金150萬元﹔被告人王某盛犯濫伐林木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記者辜迅 通訊員成檢)

(責編:初梓瑞、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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