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大氣污染物名錄強化源頭風險管控

劉效仁

2019年01月19日08:33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發布大氣污染物名錄強化源頭風險管控

據生態環境部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優良天數比例為79.3%,同比上升1.3個百分點,細顆粒物(PM2.5)濃度同比下降9.3%。空氣中到底有哪些污染物質是有毒有害的?生態環境部制定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目前已完成公開征求意見,或將正式發布。

據稱這是新《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以來,我國第一次制定《大氣名錄》。根據大氣污染物對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和影響程度,公布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實行風險管理,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公眾健康,這很值得期許。

《大氣名錄》可為職能部門預警和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做到胸中有數,有的放矢。據介紹,第一批的《大氣名錄》是在《優控名錄》基礎上篩選出向大氣環境排放的、具有國家排放標准和監測方法、可以實施管控的化學污染物,包括二氯甲烷、甲醛、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乙醛等6種揮發性有機物﹔鎘及其化合物、鉻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和砷及其化合物等5種(類)重金屬類物質,共11種(類)污染物。

此前,我們僅用細顆粒物(PM2.5)濃度的高低,作為大氣監測和管控的基本依據,略顯粗放。針對《大氣名錄》做出積極的應對,不斷提高大氣預警以及治理決策的科學性和時效性,無疑有助於提升環境治理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大氣名錄》的發布也是實施源頭治理,強化企業社會責任的關鍵一環。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排放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既要對污染物實行源頭風險管理,又要落實污染源環境管理制度,這也意味著這些企業除了依法履行大氣污染防治義務外,還要履行風險防控義務。

《大氣名錄》可以督促相關企業採取技術改進和創新、強化環境風險評估,排查環境安全隱患,以及對排放口和周邊環境定期監測等多種路徑,減少相關污染物的排放等有效措施,以便降低環境與健康風險。

大氣環境直接關乎民眾健康,老百姓既有權利對空氣污染物知情,更有權利對政府尤其是相關企業實時監督。《大氣名錄》即可讓百姓明確監督的對象,不至於再斗拳打空氣。有了人民群眾更切近的監督,更有助於激勵相關企業自尊自強,更好地履行造福民生的社會責任。

(責編:易瀟、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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