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生活垃圾處理費擬按量計收

2019年02月19日18:54  來源:羊城晚報
 

18日,記者從發改部門獲悉,《東莞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正在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據悉,生活垃圾處理費將實行政府定價,收費標准按照每戶、每人產生的生活垃圾量、營業面積或用水量折算等計收方式制定。

據市發改局介紹,現行《東莞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實施辦法》的有效期將於今年5月31日屆滿,該局結合現行相關政策,進行了修訂完善。《辦法》擬從今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

《辦法》提出,在東莞市轄區范圍內,全面實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本市戶籍居民和暫住人員,均應按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對五保戶、低保對象、本市戶籍及駐莞部隊的殘疾軍人、革命烈士(含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遺屬、在鄉孤老優撫對象免收生活垃圾處理費。

在具體征收方式上,《辦法》稱,生活垃圾處理費實行政府定價。收費標准可按照每戶、每人產生的生活垃圾量、營業面積或用水量折算等計收方式制定。收費標准和方式的制定或調整,由市城管部門提出調整方案,經市價格主管部門按有關程序審核后,報市政府審批。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后,不得再收取與生活垃圾處理相關的其他費用。

據市發改局透露,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入會全額返還給鎮街使用,專款用於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和終處理。(記者文聰)

(責編:初梓瑞、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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