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溫州衢州PM2.5平均濃度降幅排前三

2019年02月21日08:22  來源:中國環境報
 
原標題:金華溫州衢州PM2.5平均濃度降幅排前三

  為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長三角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有關要求,近日,生態環境部向重點區域相關省和城市人民政府發送了《關於通報重點區域2018年10月-2019年1月環境空氣質量有關情況的函》(以下簡稱《通報》)。

  《通報》根據實況監測數據,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汾渭平原11個城市2018年10月-2019年1月細顆粒物(PM2.5)的同比變化幅度分別進行了排名。

  2018年10月-2019年1月,“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范圍為51-105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為80μg/m3,同比上升6.7%﹔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4個城市依次是北京、長治、天津和濟寧(並列第三),分別為51μg/m3、64μg/m3、65μg/m3和65μg/m3﹔濃度最高的3個城市依次是安陽、石家庄和保定,分別為105μg/m3、102μg/m3和100μg/m3。從改善幅度上看,“2+26”城市中濟寧、邯鄲和衡水等3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13.3%、8.8%和1.2%,其中濟寧和邯鄲PM2.5平均濃度降幅滿足秋冬季改善目標進度要求﹔滄州、菏澤和濟南等3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持平﹔22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不降反升,升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廊坊、開封和保定,同比分別上升28.8%、22.2%和19.0%。

  2018年10月-2019年1月,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范圍為23-83μg/m3,平均為54μg/m3,同比下降12.9%﹔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4個城市依次是舟山、溫州、台州和黃山(並列第三),分別為23μg/m3、29μg/m3、31μg/m3和31μg/m3﹔濃度最高的3個城市依次是阜陽、淮北和徐州,分別為83μg/m3、80μg/m3和79μg/m3。從改善幅度上看,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中36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其中35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降幅滿足秋冬季改善目標進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金華、溫州和衢州,同比分別下降了26.0%、25.6%和25.0%﹔鹽城、連雲港和揚州等3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持平﹔南通和六安PM2.5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上升11.1%和3.2%。

  2018年10月-2019年1月,汾渭平原11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范圍為58-100μg/m3,平均為80μg/m3,同比持平﹔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是呂梁,為58μg/m3﹔濃度最高的是咸陽,為100μg/m3。從改善幅度上看,汾渭平原11個城市中7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其中5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降幅滿足秋冬季改善目標進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呂梁、運城和渭南,同比分別下降14.7%、8.7%和8.6%﹔洛陽、三門峽、晉中和臨汾PM2.5濃度同比分別上升18.6%、12.5%、11.3%和5.5%。

  《通報》還指出,根據中國氣象局國家氣候中心、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聯合會商預測分析,受厄爾尼諾影響,2019年2-3月“2+26”城市和汾渭平原氣溫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偏少,冷空氣活動較弱,大氣污染物擴散條件接近十年平均,但較2018年同期偏差,靜穩天氣發生概率較高,不利於大氣污染物擴散﹔長三角地區氣溫較常年偏高、降水偏多,個別城市在部分時段內大氣污染物擴散條件較差。請各地再接再厲,鞏固深化污染防治措施,實施精准防控,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確保完成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目標。(記者杜宣逸)

(責編:施麟、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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