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鄱陽湖等重點流域濕地保護修復受關注

保護好“地球之腎”,是一場硬仗

2019年03月13日18:44  來源:中國環境報
 

近年來,我國在濕地保護和修復、維護生物多樣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濕地保護修復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尤其是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為我國濕地保護修復工作提供了綱領性文件。

然而,由於濕地生態保護修復機制不健全、濕地生態功能退化現象短時間內難以遏制、濕地保護管理存在薄弱環節、保護投入不足等原因,我國濕地保護與修復領域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兩會期間,多個民主黨派和代表委員就濕地生態保護和修復提出意見建議,希望能夠加強濕地生態系統安全,保護好“地球之腎”。

底數不清、退化程度不一、制度缺失等,導致濕地恢復並不容易

目前,我國共完成了兩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與2003年第一次濕地資源調查結果相比,2013年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顯示,我國濕地總面積佔國土面積的5.58%,濕地資源總體上還處於不斷減少的狀態,每年減少的比例接近1%。

面對濕地不斷減少、污染持續加重的不利態勢,目前我國採取了搶救性保護和修復的措施,即把一些還沒有受到破壞的濕地資源搶救性保護起來,同時,對一些已經退化的濕地採用恢復的方式進行修復和保護。

但是,濕地的保護與恢復並沒有那麼容易。

北京林業大學自然保護區學院科研副院長,國家濕地科學技術專家委員會委員張明祥表示,濕地的恢復是十分困難的,“一是濕地的規劃、設計、恢復、建造要花費一定的經濟成本,二是濕地的恢復時間也是漫長的。”

兩會期間,農工黨中央就針對鄱陽湖流域濕地生態修復工作提出了很多問題。農工黨中央調研發現,近年來,鄱陽湖流域在濕地修復和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流域生態修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鄱陽湖流域濕地生態修復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鄱陽湖濕地生態功能退化嚴重,部分濕地周邊圍湖造田和水產養殖非法侵佔現象仍然存在﹔二是水生生物多樣性銳減﹔三是生態修復體制機制不健全﹔四是生態修復投入不足等。

而九三學社中央針對我國黃河流域濕地保護和管理提出的諸多問題,與鄱陽湖存在很多共性,如黃河源頭區濕地退化萎縮問題突出,生態系統持續惡化﹔流域濕地生物多樣性仍存在降低風險﹔流域濕地水資源不足、水環境污染相對較重等。

張明祥表示,黃河流域濕地、鄱陽湖流域濕地分別是我國河流濕地、湖泊濕地的典型代表。兩大民主黨派的調研,針對具體流域的濕地保護修復工作,凸顯了我國重點流域的濕地生態修復工作進入深水期。

“與濕地保護的范圍相比,我國需要進行修復的濕地范圍要小得多。但是,我國的濕地修復工作面臨底數不清、退化受威脅程度不一、短時間內難以遏制、修復制度缺失等多方面問題,這對我國的濕地保護工作極為不利。”張明祥說。

實施分區分級分類管理,濕地保護要加強法制化

當前,我國濕地保護修復工作的掣肘之一,就是我國生態修復體制機制不健全。根據農工黨中央的調研,鄱陽湖濕地生態修復相關工作機制尚未完全建立。例如在濕地管理體制上,除國家和省級是由林業部門管理,在省級以下,部分地區還沒有專門的濕地保護管理機構,即使有專門保護機構的地方,其人員能力和技術水平也參差不齊。多部門交叉管理、行政體制條塊分割、部門數據信息碎片化突出,對中小濕地的管理和監控尚未健全。

而九三學社中央針對黃河流域濕地保護管理的調研也顯示,黃河流域濕地保護管理存在薄弱環節,保護投入不足。除源頭區和河口區外,濕地保護率不高。缺少保護管理專項規劃,部分地方未安排專門保護資金,濕地保護恢復項目難以落實。

對此,張明祥表示,隻有以法律為依准,明確各項管理制度和處罰,才能真正做好對濕地的保護和修復。

“目前,濕地管理面臨的最大困難,就是濕地保護目前還沒有一步專門的法律法規。如果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明確相關條款,那麼對於一些濕地的破壞行為就很難處罰到位。”張明祥說。

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強調了完善濕地分級管理體系、實行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健全濕地用途監管機制、建立退化濕地修復制度、完善濕地保護修復保障機制等一系列內容,是我國濕地保護修復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張明祥介紹,《方案》出台后,全國已有20多個省(市、區)出台了省級濕地保護條例,但是畢竟沒有專門的全國層面的法律法規,這對濕地保護管理帶來巨大挑戰。

據了解,《濕地保護法》相關立法已經列入今年全國人大的重點工作內容,但是面對當前緊迫的濕地保護與修復形勢,將現有要求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辦法,對解決現實問題很有必要。

為此,九三學社中央建議,實施全面分區分級分類保護管理,全面落實《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完善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將黃河全流域濕地全部納入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嚴格執行濕地“佔補平衡”制度,將黃河流域濕地面積、濕地保護率、濕地生態狀況等保護成效指標納入地方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等制度體系。

農工黨中央則建議,要多措並舉,確保鄱陽湖流域濕地面積總量不減、保護率不降、生態功能不減退。同時,繼續完善生態修復工作的機制建設﹔建立鄱陽湖流域濕地監測評價預警機制,充分發揮鄱陽湖國際重要濕地預警監測中心的監測預警作用,建立完善監測站點體系,及時公布濕地生態狀況和保護管理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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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地保護要講究標准化

目前,我國各地都採取了很多濕地保護與修復行動。從效果來看,有些地方的濕地恢復成功,有些則並不盡如人意。

對此,張明祥強調,濕地恢復成功的原因並不明確,濕地恢復的原則等也存在不規劃、不標准的地方。

張明祥表示,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濕地保護也需要講究標准化。“濕地保護必須有一些規劃和標准,即對濕地的保護、恢復、監測、調查等都建立完善一定的技術標准,使做出來的結果具有可比性、統一性。”

張明祥強調,對於濕地修復,很多人存在不少誤區,如認為被破壞的濕地都是要進行修復的。但其實,如果被毀壞的濕地存在地貌不平坦等現象,進行修復的意義就不大。

又比如,有些地方認為有水、有鳥,則濕地已經恢復,但其實如果這些濕地是瀕危鳥類的棲息地,其恢復與否應以瀕危鳥類的恢復狀態為衡量指標,而非普通鳥類數量的增加。

張明祥建議,應全方位、系統性加強我國濕地資源的監測工作,因為保護得好與壞、成效如何,需要通過監測數據來對比和評價,這些都需要數據的支撐。“濕地監測可大可小,大到全國范圍內濕地的變化狀況,小到每塊濕地前后狀態對比。”(記者王琳琳)

(責編:初梓瑞、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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