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中央環保督察8省(區)公開移交案件問責情況

記者 呂望舒

2019年04月23日08:47  來源:中國環境報
 

制圖:陳琛 宋祥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第四批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於2017年8月至9月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兵團)等8省(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饋,同步移交89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地方進一步核實情況,嚴肅問責。

  8省(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均責成紀檢監察部門牽頭,對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立案審查,查清事實,厘清責任,依法依紀開展問責工作,報經省(區)黨委、政府研究批准后,形成問責意見,並於4月22日統一對外公開。經調度匯總,8省(區)問責情況如下:

  從問責人數看,8省(區)共問責1035人,其中,廳級干部218人(正廳級干部57人),處級干部571人(正處級干部320人)。分省(區)情況:吉林177人,其中,廳級干部53人,處級干部93人﹔浙江109人,其中,廳級干部19人,處級干部61人﹔山東163人,其中,廳級干部29人,處級干部104人﹔海南135人,其中,廳級干部30人,處級干部56人﹔四川160人,其中,廳級干部29人,處級干部95人﹔西藏83人,其中,廳級干部14人,處級干部39人﹔青海62人,其中,廳級干部16人,處級干部32人﹔新疆(含兵團)146人(兵團34人),其中,廳級干部28人(兵團3人),處級干部91人(兵團29人)。8省(區)在問責過程中,注重追究領導責任、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尤其突出了主要領導責任。

  從問責情形看,被問責人員中,誡勉296人,黨紀政務處分773人(次),移送司法2人,其他處理10人。被問責的廳級干部中,誡勉72人,黨紀政務處分155人(次),其他處理1人。總體看,8省(區)在問責工作中堅持嚴肅問責、權責一致、終身追責的原則,嚴格細致,實事求是,為壓實地方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發揮了重要作用。

  從問責分布看,8省(區)被問責人員中,地方黨委61人,地方政府208人,地方黨委和政府所屬部門684人,國有企業31人,其他有關部門、事業單位人員51人。在黨委政府有關部門中,國土103人,環保99人,住建78人,水利68人,海洋67人,工信56人,林業50人,發改43人,城管27人,農業17人,質檢11人,交通7人,旅游、衛計委等其他部門58人。被問責人員基本涵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各相關方面,體現了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

  從上述移交問題分析,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推進不力、監督檢查不到位等不作為、慢作為問題佔比約44%﹔涉及違規決策、違法審批等亂作為問題佔比約38%﹔涉及推諉扯皮、導致失職失責的問題佔比約15%,其他有關問題佔比約3%。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制度安排,嚴格責任追究是環境保護督察的內在要求,也是推進督察整改工作和生態環境問題解決的有效手段。吉林等8省(區)黨委、政府在通報督察問責情況時均強調,要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引以為鑒,舉一反三,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自覺踐行新發展理念,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求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層層壓實責任,抓實各項工作,以看得見的成效兌現承諾,取信於民﹔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生態環境損害問題依紀依法嚴肅問責,為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紀律保障。

(責編:初梓瑞、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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