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進入“強制時代” 徒法不足以行

 夏熊飛 

2019年06月25日08:25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垃圾分類進入“強制時代” 徒法不足以行

  北京、上海、深圳等超大城市先后就生活垃圾管理進行修法或立法,通過督促引導,強化全流程分類、嚴格執法監管,讓更多人行動起來。有專家將這形容為垃圾分類進入“強制時代”。(《人民日報》(海外版) 6月24日)

  “垃圾分類”的倡導在我國已然走過了20多個年頭,但絕大多數地區還僅僅停留在倡導階段。一直在倡導,極少被踐行,可以說是垃圾分類工作所面臨的真實寫照。如今,“立法強制”或將成破解垃圾分類難題之關鍵。推行垃圾分類,對於早已習慣將垃圾混裝的國人而言,是個不小的工作量,添置分類垃圾桶甚至還會增加經濟負擔,因而如果沒有強制性的要求,而僅僅限於倡導的話,絕大多數人沒有動力更沒有壓力去主動踐行。

  相比踐行垃圾分類帶來的短暫“不便”,垃圾分類的長遠益處卻是利在千秋。在民眾環保素質、理念短板尚未完全補齊前,通過立法手段來強制推進垃圾分類也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治理手段。

  超大城市先行先試,或出於兩方面的考慮:一則是因為超大城市本身面臨著較繁重的垃圾處理問題,“垃圾圍城”已經成為繞不過去的檻,超大城市已然沒有多少時間再等著靠倡導出效果了,必須要出立竿見影的實招硬招。

  二則,超大城市往往都自帶流量與話題。在這些城市強制推行垃圾分類,容易形成全民關注與討論,近期上海垃圾強制分類就成了網絡熱議話題。可以說,這樣的全民關注與討論,不論是討論成功經驗抑或吐槽執行中的狀況,都已經算得上一種垃圾分類的宣傳與科普,也為其他城市提前打下了“預防針”。

  可見,這些超大城市立法強制推進垃圾分類,除了是在“自救”外,更被千百雙眼睛盯著,切不可再重蹈倡導垃圾分類之覆轍。這不僅關乎超大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更決定全國垃圾分類工作的推進成效。

  這就要求在源頭上科學立法,既要聽取民眾的意見,也可借鑒其他國家的成功做法,讓所立法規能更好指導垃圾分類工作,同時做好法規實施的配套細則,如處罰、懲處措施等,畢竟徒法不足以行。

  當然,在通過立法強制推進垃圾分類時,還要進一步做好相關知識技能的宣傳與普及,並為民眾踐行垃圾分類創造盡可能便利的條件。隻有嚴格的法律法規與便利的垃圾分類條件齊頭並進,民眾感受到壓力,也獲得動力,才會盡快將垃圾分類理念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困擾我們多年的垃圾分類難題或才能真正破題。

 

(責編:孟哲、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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