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督察進駐央企可謂“對症下藥”

2019年07月10日08:26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環保督察進駐央企,可謂“對症下藥”

  生態環境部近日宣布,第二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將全面啟動。本輪保護督察已組建8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6個省份和2家中央企業開展督察進駐工作,進駐時間約為1個月。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業同樣被納入進駐名單,這在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中尚屬首次。

  目前第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消除黑臭水體,打響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整治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幾輪治理下來,污染數據下降明顯,階段性成果顯著,環保觀念日益深入人心,民眾也越來越享受到環境治理的成果。

  在此語境下,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持續發力,在進駐6省份的常規動作之外,督察的視野半徑再度擴大,把2家中央企業納入進駐名單,再次凸顯治污不留死角的決心。

  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實現了31個省份全覆蓋,督察組結合民眾的舉報線索,逐一摸排、深挖、細查,對各省市“過了一遍篩子”,而在此基礎上進駐央企之舉,無疑提升了這場治污攻堅戰的針對性。

  這也說明,不管企業的性質、規模、對經濟的貢獻如何,在環境治理面前,所有企業都處於“同一條起跑線”,應被一視同仁。

  國企尤其是央企是我國社會經濟的重要支柱,關涉國民經濟命脈,對國家安全、國計民生而言都意義重大。但是,不可否認,囿於歷史、發展觀念等客觀原因,這些以煤炭、電力、石油、化工等為主的資源性央企,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環境污染問題。

  以五礦和中國化工集團為例,在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中,這兩家央企下屬企業所暴露出來的對環保督察敷衍塞責問題嚴重,不僅“不重視、不整改”甚至“拒絕配合,不提供相關台賬、臨時編造相關記錄”,而長期違法違規對環境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也觸目驚心。

  一些央企下屬企業之所以如此無視環保責任,與一些地方政府監管乏力、不行使監督權不無關系。

  由於利益關系,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經濟利潤,在“GDP至上”的行政思維下,對有環境污染問題的央企下屬企業,不想管、也不敢管,這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相關企業。

  長此以往,此般境況甚至會形成惡性循環,導致一些央企環境污染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污染日益嚴重﹔而生產理念落后、資源利用率低的現實,反過來也會制約央企的發展,最終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

  基於此,中央環保督察進駐央企在傳達出“環境治理不留任何死角、任何企業都不要心存僥幸”的信號之外,也有利於央企加強對下屬分公司、子公司的監管。

  如五礦、中化工這樣的巨型企業,下屬企業遍及全國各地,此次央企以整體形式進入督察名單,改變了以往按省市分開督察、監管的形式,督促央企從總部到分公司、子公司落實環保生產責任。相比不同省市鬆嚴程度不同的監管,這種從上到下式的垂直監管,顯然更利於環保理念的落實。

  這一輪環保督察,除了首次納入央企外,還首次允許啟動容錯機制,鼓勵有關干部擔當作為﹔同時要求堅決禁止搞“一刀切”和“濫問責”,切實減輕基層負擔。這些具體的督察設計,將把環保督察帶入一個更加嚴格與縝密的新境界,更好地發揮環保督察推進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作用。

 

(責編:孟哲、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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