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重點有什麼變化?

鄧玥

2019年07月12日08:43  來源:中國環境報
 
原標題:督察重點有什麼變化?

  7月11日,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上海市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動員會在滬召開,拉開了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進駐地方開展督察的大幕。

  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已全面啟動,相較於第一輪督察,本輪督察側重點有哪些變化?對此,輿論高度關注,被督察對象高度關注。

  推動高質量發展必將得到進一步強化

  在進駐上海動員會上,督察組組長朱之鑫指出,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要求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為重點,夯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向縱深發展。

  在6月27日國新辦就《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有關情況舉行的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把落實新的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作為督察內容,進一步豐富了督察內涵。

  因此,無論從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還是從《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要求,抑或從經濟社會發展形勢來看,推動高質量發展在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中必將得到進一步強化。

  回顧第一輪可以發現,三年多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不僅推動地方解決了一批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也在促進地方樹立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督察有效地提升了地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自覺性﹔二是督察有效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優化﹔三是督察有效解決“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使合法合規企業的生產效益逐步提升﹔四是督察有效推動一批綠色產業加快發展,對一些綠色產業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督察不僅僅是一次“工作體檢”,更是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一種“政治體檢”。通過第一輪督察,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落實新發展理念的自覺性、主動性明顯增強。

  在此次進駐動員會上,上海市委書記李強指出,抓生態就是抓發展,督察組來到上海,就是幫助上海“拔生態環境污染之刺,種綠色發展之花”。

  對中央企業而言,督察將會更多地關注其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是不是得到很好的落實,以及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情況如何。對地方黨委政府及其部門而言,督察會更多地關注其在規章、政策、規劃、標准等制定過程中,是不是貫徹落實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是不是做到了統籌經濟發展和生態環保的關系。

  殊途同歸,無論對於央企還是地方黨委政府,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必將推動企業和各地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

  “大環保”外延持續拓展

  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曾表示,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將“聚焦於污染防治攻堅戰、聚焦於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以大環保的視野來推動督察工作向縱深發展”。

  在進駐上海動員會上,朱之鑫強調了督察重點,即督察上海市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市級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和擔當作為情況,區級黨委和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情況。

  “生態環保不是生態環境部門一家的事”,隨著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的不斷推進,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大環保”理念逐漸形成。

  在首輪督察及其“回頭看”中,引人注目的不僅僅是時任遼源市委書記被問責。在第四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8省(區)共問責的1035人中,國土系統被問責人數就首次超過了環保部門。

  第二輪督察范圍擴大,是“大環保”理念的充分體現。《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提出,中央實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設立專職督察機構,對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以及有關中央企業等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在第二輪第一批中,已經有兩家央企被列為督察對象。

  不僅如此,從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組成部門來看,同樣體現了齊抓共管的“大環保”理念。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要求,組成部門包括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國務院辦公廳、司法部、生態環境部、審計署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由上述8個部門組成,有利於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進一步夯實,進一步落實到位。

  而將承擔重要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國務院有關部門納入督察對象,同時不排除“其他中央要求督察的單位”,給未來的“大環保”外延持續拓展留下了空間。

(責編:孟哲、杜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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