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珍稀植物就能“炫耀式破壞”嗎

時本

2019年08月01日08:21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非珍稀植物就能“炫耀式破壞”嗎

  一名身著黑衣的男子,站在山上,笑著將手中的一株疑似“塔黃”的綠色植物拿起,三下五除二,將其葉子全部刮掉……因為在視頻平台上上傳了這樣一段視頻,這兩天,雲南香格裡拉劉明的生活徹底被打亂。盡管他主動配合警方調查,發布致歉,但依舊有網友下“通緝令”。因“炫耀式破壞珍稀植物”,其信息被曝光,一度,他都不敢出門。(7月31日《成都商報》)

  劉明發視頻炫耀自己破壞珍稀植物,結果網民眼拙,真把他破壞的植物當成了珍稀植物,進而曝光了他的身份,並群起而攻之,讓他不得安寧。后經專家鑒定,遭受劉明“炫耀式破壞”的雖然是塔黃,但塔黃並不是珍稀植物和保護植物,事發地也並非保護區。也就是說,劉明的行為並不違法,於是他又變得理直氣壯起來,聲稱打算起訴“造謠的網友”。

  首先必須強調,搞人肉搜索,曝光他人身份,並對他人進行辱罵或者騷擾,不管出於何種原因,都是極不應該的。這種行為應該馬上停止,假如有人因此違法,理應依法追究其責任。但要看到,網民有不對之處,並不能說明劉明就對,這是問題的兩個方面,劉明該檢討的地方,絲毫不會因為別人的對錯而改變。

  劉明上傳這段視頻的用意,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問題。他自己是把塔黃當珍稀植物來破壞的。劉明的行為具有很強的誤導性,難怪網友會出現誤會,如果說網友造謠,那麼,制造謠言的人,正是劉明本人,網友隻不過把他的錯話當真而已,該為此負責的反而是他自己。

  雖然最終確定劉明破壞的不是珍稀植物,也隻不過說明他僥幸沒有違法而已,而他當時將其當作珍稀植物來破壞,這個不良動機最初就存在。更何況,劉明隨意破壞植物的行為造成的不良影響已經產生,這種影響並不隨“塔黃非珍稀植物”這個定性而消除。

  退一步講,即使劉明起初就知道遭他破壞的並非珍稀植物,他的行為也同樣不合適。生態保護不是僅僅保護非珍稀植物,所有可以維護生態環境的植物,都應該得到保護。塔黃是喜馬拉雅高山冰緣帶的特有植物,數量上的確比較稀少,且高山寒冷地帶生態脆弱,隨意破壞塔黃對於生態保護不利,因此,作為非珍稀植物的塔黃同樣不應該遭到故意破壞。

  法律只是底線,在這個底線之上,還有道德等其他約束,假如一種行為雖不違法,卻違反了道德,同樣應該受到譴責。多反思自己,從而吸取教訓,別再干這類嘩眾取寵的事,才是劉明當前最該做的事。

(責編:孟哲、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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