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PM2.5今冬不設治理目標 優先保証溫暖過冬

鄧琦

2019年10月17日08:32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北京PM2.5今冬不設治理目標 優先保証溫暖過冬

  10月16日,生態環境部官網發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提出今年秋冬季期間(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6%,北京地區空氣改善不設具體目標。

  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區域大氣攻堅有了“路線圖”。10月16日,生態環境部官網發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下稱《方案》)。2017年,我國首次針對京津冀區域秋冬季制定大氣治理的行動方案,今年是第三次制定相關攻堅方案。

  去年秋冬季京津冀污染反彈

  《方案》從產業、能源、運輸、用地結構以及重污染天氣應對等方面提出了詳細要求。其中,在產業結構方面,要求河北省壓減退出鋼鐵產能1400萬噸、焦炭產能300萬噸、水泥產能100萬噸、平板玻璃產能660萬重量箱。

  生態環境部表示,近年來,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細顆粒物PM2.5濃度大幅下降,但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成果還不穩固,尤其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期間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PM2.5平均濃度是其他季節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數佔全年90%以上。

  數據顯示,去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PM2.5平均濃度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數同比增加36.8%。部分地區散煤復燒、“散亂污”企業反彈、車用油品不合格、重污染天氣應對不力等問題仍然突出。

  生態環境部表示,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目標年、關鍵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堅成效直接影響2020年目標的實現。據預測,受厄爾尼諾影響,2019-2020年秋冬季氣象條件整體偏差,不利於大氣污染物擴散,進一步加大了大氣污染治理壓力,必須以更大的力度、更實的措施抵消不利氣象條件帶來的負面影響。

  去年PM2.5達標城市可豁免

  《方案》對京津冀區域各城市提出空氣質量改善具體目標,包括PM2.5濃度同比下降比例和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天數。京津冀及周邊地區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6%。記者發現,《方案》對北京PM2.5濃度同比下降比例目標要求為0,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目標要求為持續改善。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此前表示,確定2019-2020年秋冬季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有三方面的考慮:考慮上個秋冬季PM2.5濃度值,濃度值高的目標相應高﹔考慮過去兩個秋冬季累計下降幅度,降幅小的目標相應高﹔對去年PM2.5年均濃度達標的城市進行豁免,不設置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對秋冬季PM2.5濃度較低的城市,要求其鞏固成果。

  據悉,去年秋冬季北京地區PM2.5平均濃度在“2+26”城市中最低,改善幅度也完成了攻堅方案目標。

  除了北京,區域內其余城市均設置了PM2.5濃度同比下降的具體要求,天津要求下降1%,下降目標幅度最大的是6.5%,為安陽。其次是6%,包括邯鄲、邢台、菏澤、鄭州等城市。重污染天數減少目標除了北京、長治、濟寧要求持續改善外,其余城市要求同比減少1至3天不等。

  優先保証溫暖過冬

  今年的《方案》再次對有效推進清潔取暖提出明確要求,今年秋冬季將按照“以氣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則,堅持“先規劃、先合同、后改造”,在保証溫暖過冬的前提下,集中資源大力推進散煤治理。

  《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改造技術路線。堅持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質利用。各地應根據簽訂的採暖期供氣合同氣量以及實際供氣供電能力等,合理確定“煤改氣”“煤改電”戶數,合同簽訂不到位、基礎設施建設不到位、安全保障不到位的情況下,不新增“煤改氣”戶數。

  另外,要充分利用電廠供熱潛能,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加大散煤替代力度。“煤改電”要以可持續、取暖效果佳、可靠性高、受群眾歡迎的技術為主,積極推廣集中式電取暖、蓄熱式電暖器、空氣源熱泵等,不鼓勵取暖效果差、群眾意見大的電熱毯、“小太陽”等簡易取暖方式。根據各地上報情況,2019年10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萬戶。其中天津市36.3萬戶、河北省203.2萬戶、山西省39.7萬戶、山東省114.3萬戶、河南省130.7萬戶。

  ■ 焦點

  企業分級動態管理

  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區域大氣治理攻堅中,將實施差異化應急管理,A級企業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強度等應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間可不採取減排措施。

  《方案》顯示,今年秋冬季對重點行業中鋼鐵、焦化、氧化鋁、電解鋁、碳素、銅冶煉、陶瓷、玻璃、石灰窯、鑄造、煉油和石油化工、制藥、農藥、涂料、油墨等15個明確績效分級指標的行業,應嚴格評級程序,細化分級辦法,確定A、B、C級企業,實施動態管理。

  原則上,A級企業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強度等應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間可不採取減排措施﹔B級企業應達到省內標杆水平,適當減少減排措施。

  對2018年產能利用率超過120%的鋼鐵企業可適當提高限產比例。對其他16個未實施績效分級的重點行業,《方案》要求各省(市)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統一的應急減排措施,或自行制定績效分級標准,實施差異化管控。對非重點行業,各地應根據行業排放水平、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程度等,自行制定應急減排措施。

  據悉,今年是繼2017年以來我國第三次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制定大氣治理攻堅方案,這也是首次提出將確定A、B、C級企業,並實施動態管理。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此前表示,今年秋冬季攻堅方案更加強化依法依規。堅決反對“一刀切”,方案中,強制性錯峰生產、大范圍停工停產等要求一律沒有涉及,堅決反對“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嚴格依法依規。另外,更加突出科學施策。實施差異化應急管理,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攻堅方案實施范圍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鄲、邢台、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區,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簡稱“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濟源市)。

 

(責編:孟哲、杜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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