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红川死人"领"补助款 退耕还林补助有玄机
新华社记者 王志恒 郭刚
  2007年05月24日02:29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维色代表:退耕还林补助不能“一刀切”

    退耕还林7年目标接近完成 7.9亿亩征程稳步推进

  初夏,记者来到甘肃省陇南市成县采访,红川镇青山村一些村民向记者反映,他们连续多年领不到国家发放的退耕还林粮款。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青山村采访。

  退耕了,却没有拿到补助款

  青山村三社农民韩刚告诉记者,1999年他所在的青山村开始实施退耕还林,他和村里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把自己35亩符合退耕还林政策的山坡地全部退出耕种,种上了树苗。

  韩刚算账后发现,自己只要退出耕种产量低得可怜的山坡地,种上树苗,等一年以后树木达到一定的成活率,再通过县林业部门和乡政府检查验收以后,就可以享受国家的退耕还林补助粮款。不种庄稼,每年还可以领到国家补助的7000斤小麦和700元现金。

  2001年,韩刚的退耕还林地通过验收。可是,等到2007年,他没有见到一分钱、一斤粮食。

  和韩刚一样,村子里很多人也没有领到退耕还林补助粮款。青山村三社社长何海旦告诉记者,三社共签订了退耕还林地698亩,只有4户人家18亩退耕地领到了补助。

  何海旦介绍说,1999年他就和村里签订了48亩退耕还林合同,第二年验收合格能够享受退耕补助的有40亩,但是他仅仅领到了6亩地的退耕补助。

  死人“领取”补助粮款

  2006年的一天,韩刚和青山村三社村民杨长长无意中在镇政府一间办公室的桌子上,看到了一份《红川镇2002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第4次粮款补助一览表》的红头文件。文件清楚地标明青山村每个人的退耕亩数,领到的粮款数量。

  韩刚告诉记者,当时看到这份文件,他们十分震惊。因为其中有几个人是他们从小就熟悉的村民,已经去世很多年,但是在这份文件里赫然写着他们仍然在领取国家的退耕补助粮款,而且数量很大。

  杨长长告诉记者,名单中的村民张杰,已经去世了20多年,可是在这个表册中,居然还标明他有50亩退耕还林地,每年还领取国家补助的1万斤粮食和1000元钱。这份文件上还显示有七八个已经去世多年的村民在领取补助粮款。

  大户“承包”退耕土地

  采访中知情的村民反复提到两个人,一个是青山村党支部书记王礼,另一个是住在红川镇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商人张希泽。

  杨长长说,2002年,为完成退耕还林任务,王礼和红川镇政府个别负责人商量以后,瞒着村民,将本该是青山村村民的630多亩退耕还林地以壮大村级收入、增加集体积累为名,承包给了个体商户张希泽,使其成为退耕还林的“承包大户”。

  这一说法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得到了王礼的证实。王礼说,2002年张希泽承包退耕还林地后,每年给青山村2万元承包费,用于青山村的办公经费,而张希泽每年可以从这630亩退耕还林地得到50多万元的补助粮款。

  据了解,为掩人耳目,王礼将这些承包出去的退耕还林土地面积进行了拆分。由于青山村三社只有13户人家,每个人都分配了一定数量的退耕亩数后还分配不完,这样就出现了给去世的村民也添上一定数量退耕面积,让死人也能“领取”退耕还林粮款补助的荒唐闹剧。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成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他们表示对此事不知情。林业局副局长居文君表示,一旦查实干部在退耕还林上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给予严厉的行政、法律制裁。

  近日,成县林业局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已经派出了调查组,目前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人民日报》 (2007-05-24 第05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赵鸿帆)


相关新闻:
· 黄河流域七年间累计退耕还林1.24亿亩 2007年05月15日
· 贵州退耕还林为“两江”上游新增1502万亩森林 2007年04月06日
· 贵州退耕还林为“两江”上游新增1502万亩森林 2007年04月06日
· 退耕还林补助不能“一刀切” 2007年03月15日
· 维色代表:退耕还林补助不能“一刀切” 2007年03月15日
· 周国勋代表:国家稳定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 2007年03月14日
· 人大代表提出延长青藏高原退耕还林补助年限 2007年03月13日
· 宁夏:农民直接从退耕还林中受益27亿多元 2007年03月12日
· 我国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投资1300亿元 2007年02月07日
· 退耕还林7年目标接近完成 7.9亿亩征程稳步推进 2007年02月05日

打印文本   我要纠错  查看留言   强国社区   给编辑写信    E-mail推荐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新闻排行榜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 京朝工商广字第0394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7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