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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望眼欲穿的《可再生能源法》已于去年2月28日颁布,并从今年开始实施。乘着这一难得的“春风”,我国蓄势待发的可再生能源事业本应当“千数万树梨花开”,出现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喜人景象。可事实令人大失所望:由于配套的实施细则过于原则、模糊,所规定的上网电价确定办法鲜有利润可言,使投资者望而却步———可再生能源事业依旧步履蹒跚、前景黯淡。
正如专家所分析的,问题的根子在于相关决策者的短视,对于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忘了大肆消耗煤炭、石油等常规能源是在“吃祖宗饭”,不顾子孙后代的活路;只把可再生能源当作应对“电荒”的权宜之计,一旦“电荒”有缓解的势头,就“好了伤疤忘了疼”;认为可再生能源只是好看的花瓶,无视它将是未来全球能源主力军这一大势所趋;沉迷于火电、水电的见效快、规模大、价格低,对由此产生的环境危害和生态风险则置若罔闻;误以为“车到山前必有路”,而忽略了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昂代价……
风物长宜放眼量。我们千万不要忘了这样的事实:我国的石化能源毕竟有限,“电荒”缓解只是相对的、暂时的,石化能源的紧缺将与日俱增;无论是火电还是水电,其价格之所以“便宜”,是因为我们未计算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外部成本;可再生能源虽然目前价格偏高,但却不产生环境危害,而且随着规模的扩大和技术的进步,其价格将持续走低;传统能源将很快“坐吃山空”,可再生能源则是源源不断。
当前,无论是所占总能源的份额,还是技术装备,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不仅被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远远甩在后头,而且连印度、菲律宾、巴西等发展中国家,都走在了我们的前面。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无论是风能、太阳能,还是生物质能、潮汐能,都是高科技行业,需要长时间的技术储备与实践积累,一旦落后,将受制于人、仰人鼻息。目前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我们已经尝到了技术落后的苦果:由于没有技术积累,国内所有太阳能发电设备制造厂家的原料只能花高价从国外进口,而且所生产的电池板绝大部分出口,为欧美等国家的太阳能发电提供廉价材料;由于不拥有核心技术,我们只能生产国外早已当垃圾扔掉的风电机组,许多准备上马的风电场,正在经历着要“国产”还是要“进口”的痛苦选择……
有道是“吃一堑长一智”。难道我国滞后的可再生能源,还要重演汽车、IT等行业受制于人的悲剧吗?
“留得方寸地,给与子孙耕”———面对古人的遗训,我们还要不计成本、不计后果地开采吗?“你们都挖光采净了,我们靠什么生存?”———想想子孙的责问,我们何颜以对?
一位专家算过一笔账:由于我国的电力市场非常庞大,而目前可再生能源所占的比例微乎其微,国家只要在现有电价的基础上增加几厘钱,就可以“点燃”潜力巨大的可再生能源。“给点阳光就灿烂”———我们有什么理由,不采取切实行动,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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