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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平洋国家将签署协议 共同保护鲸和海豚
  2006年09月20日17:55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新西兰自然资源保护部长克里斯?卡特(Chris Carter)称,南太平洋多个国家将签署一项协议,以保护鲸类和海豚。

  该备忘录是在《国际迁徙物种保护条例》的基础上制定的,将在南太平洋区域环境计划部长会议上被通过。

  卡特称,至少有11个南太平洋国家会签署这一协议,而该协议需要至少4个签署国才能实施。他说,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库克群岛、汤加、萨摩亚群岛以及瓦努阿图均有望签订协议,但卡特部长的发言人尼克?马灵(Nick Maling)拒绝对这一名单给予确认。

  许多南太平洋国家都已宣布建立鲸鱼保护区,瓦努阿图是最后一个表示将在其专属经济区沿岸320公里内的区域内执行类似的计划。

  协议制定了一系列自愿保护鲸类和海豚的规定,以及减少物种威胁及保护栖息地的内容,但后者缺乏具体的条款。

  协议对签署国的要求如下:

  --认识到人类的生存是建立在对广大地区自然资源的保护及一系列海洋及沿海地区保护的基础上的;

  --以保持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发展重要的社交及经济活动,如捕鱼、观光;

  --监审、制定或更新保护鲸类的法规;

  --对非濒危鲸类采取保护措施;

  --实施保护哺乳动物、保护其栖息地及迁移海洋带的措施,并且解决哺乳动物搁浅及受困问题。

  卡特称:“这项计划虽不能阻止日本继续捕鲸,却加强了对不常迁移的海豚类物种的保护。”目前,探讨鲸类保护最主要的阵地是国际捕鲸委员会,但太平洋地区国家普遍认为这个组织陈旧、死板而且昂贵,贫穷国家根本无法负担入会费用。卡特说,新的协议为太平洋国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更具吸引力的、也更负担得起的保护鲸类的方式。(魏圆)

 

来源:人民网综合 (责任编辑: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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