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厅为何忌讳曝光违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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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24日10:5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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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召开2009年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邀请10余家媒体参会,而对那些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等情况一概“保密”。部分记者难以理解退场。(4月21日《 新京报》)
黑龙江省环保厅竟然对仍在违法排污的企业情况进行“保密”,其做法不仅让现场的记者难以理解,而且也引发公众的一片哗然。
违法排污的企业情况难道是“绝密文件”不能公开吗?诸如“违法环评‘三同时’企业家数”“存在环境隐患企业家数”“超标企业家数”“后督查抽测污染物超标企业统计表”等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均属于公开的内容。《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四条明确规定, 环保部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观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环境信息。 黑龙江省环保厅有何理由不公开违法排污企业的情况?而且,记者想要公开的内容,恰恰是公众最想知道的内容,也是治理违法排污企业的有力武器。黑龙江省环保厅岂能向媒体保密、向公众保密?这不仅是对记者采访权的干扰,也是对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的破坏。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曝光已经成为一种执法常态。 “上海环境”网公布了499家环保违法企业的名单,加上第一批,共1277家单位被曝光;新疆环保局曝光12家重大环境违法排污企业;深圳16家重大环境违法企业被曝光;辽宁省环保局曝光30余家环保违法企业……为何黑龙江省环保厅对这些违法排污企业如此的仁慈,不惜以“保密”为其挡驾护航?
在环保上,我们现在其实陷入了困境。一方面,污染企业拒不整改。2008年4月,环境保护部组织对2003年以来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国家挂牌督办和群众反复投诉的292个重点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有近30%的案件不同程度地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云南华坪县一家污染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向大气排放大量烟(粉)尘,使周围环境受到污染,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经有关部门多次发文整改无效果,最终引发了当地群众和该企业的群体性纠纷;另一方面,对破坏环境的惩罚力度较弱。根据我国现行《环保法》规定,企业违法排污,环保部门最多罚款是10万元,并且,每月只能罚款1次,这样一来,即便每月都罚,一年也不过120万元。在如此困境下,环保部门如果还充当违法排污企业的“保护伞”,那环保还有灿烂的明天吗?
民间环保组织曾发布了“中国水污染地图”网站,上千家污染水环境的企业榜上有名。“地图”的制作者、“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的负责人马军说,水污染地图一公布,说情的人就找上了门。基层环保局的一位负责人找上门来说,我们当地那家企业的信息你们从网上抹了吧,毕竟人家是我们的利税大户,养了6000多职工,再说现在已经整改。拒曝光违法企业,黑龙江环保厅忌讳什么?是否也有同样的因素?不管怎么样,黑龙江省环保厅都应该将其中的原因向公众说明,否则,太给人以无限的想象空间。
“环保局”总不能改称“污染企业保密局”吧!
黑龙江省环保厅竟然对仍在违法排污的企业情况进行“保密”,其做法不仅让现场的记者难以理解,而且也引发公众的一片哗然。
违法排污的企业情况难道是“绝密文件”不能公开吗?诸如“违法环评‘三同时’企业家数”“存在环境隐患企业家数”“超标企业家数”“后督查抽测污染物超标企业统计表”等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均属于公开的内容。《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四条明确规定, 环保部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观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环境信息。 黑龙江省环保厅有何理由不公开违法排污企业的情况?而且,记者想要公开的内容,恰恰是公众最想知道的内容,也是治理违法排污企业的有力武器。黑龙江省环保厅岂能向媒体保密、向公众保密?这不仅是对记者采访权的干扰,也是对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的破坏。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曝光已经成为一种执法常态。 “上海环境”网公布了499家环保违法企业的名单,加上第一批,共1277家单位被曝光;新疆环保局曝光12家重大环境违法排污企业;深圳16家重大环境违法企业被曝光;辽宁省环保局曝光30余家环保违法企业……为何黑龙江省环保厅对这些违法排污企业如此的仁慈,不惜以“保密”为其挡驾护航?
在环保上,我们现在其实陷入了困境。一方面,污染企业拒不整改。2008年4月,环境保护部组织对2003年以来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国家挂牌督办和群众反复投诉的292个重点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有近30%的案件不同程度地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云南华坪县一家污染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向大气排放大量烟(粉)尘,使周围环境受到污染,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经有关部门多次发文整改无效果,最终引发了当地群众和该企业的群体性纠纷;另一方面,对破坏环境的惩罚力度较弱。根据我国现行《环保法》规定,企业违法排污,环保部门最多罚款是10万元,并且,每月只能罚款1次,这样一来,即便每月都罚,一年也不过120万元。在如此困境下,环保部门如果还充当违法排污企业的“保护伞”,那环保还有灿烂的明天吗?
民间环保组织曾发布了“中国水污染地图”网站,上千家污染水环境的企业榜上有名。“地图”的制作者、“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的负责人马军说,水污染地图一公布,说情的人就找上了门。基层环保局的一位负责人找上门来说,我们当地那家企业的信息你们从网上抹了吧,毕竟人家是我们的利税大户,养了6000多职工,再说现在已经整改。拒曝光违法企业,黑龙江环保厅忌讳什么?是否也有同样的因素?不管怎么样,黑龙江省环保厅都应该将其中的原因向公众说明,否则,太给人以无限的想象空间。
“环保局”总不能改称“污染企业保密局”吧!
(责任编辑:扎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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