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碳关税”醉翁之意不在酒 减排陷阱重重

        今年3月17日,美国能源部部长朱棣文曾在美国众议院科学小组会议上称,为了避免使美国制造业处于不公平竞争状态,美国计划征收进口商品的“碳关税”。6月22日,《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获得众议院通过,该法案规定,美国有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该法案从2020年起开始实施。
  “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的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主要针对进口产品中的碳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玻璃制品等产品而进行的关税征收。这完全可以视为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再度延伸。 
 

 

   ·    “碳关税”:发达国家体现经济霸权的新形式
“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的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早在今年3月中旬,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在美国众议院科学小组会议上就曾表示,为了避免美国制造业处于不公平竞争状态,美国计划征收进口商品的“碳关税”。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雷明说,当前形势下,这一关税政策带来的隐性壁垒———绿色壁垒不容忽视。他解释说,绿色壁垒是指国际贸易中一个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凭借自身先进的环保技术,利用国际社会对环保问题的广泛关注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日益增强,通过刻意提高贸易关税如“碳关税”和非关税如环境标准等手段,阻碍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从而保护本国市场的贸易形式 ……【更多详细】


·  碳关税:披着漂亮外衣的保护主义
“碳关税”的提法似乎名正言顺,其实潜藏很大的问题。其一,“碳关税”同《京都议定书》基本原则相悖。比如《京都议定书》主张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在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确定了各国的责任和义务。而“碳关税”试图设置的标准,只讲“共同”,无视“区别”,向发展中国家施加不切实际的压力。其二,“碳关税”事实上为一些国家设置了贸易壁垒,不但同世界贸易组织的现行规则相冲突,也无益于多边自由贸易体系的健全和发展。因此有观点认为,“碳关税”是披着环境保护华丽外衣的贸易保护主义……【更多详细】

·  碳关税是贸易保护的变种
这无疑为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穿上一层华丽的外衣。按照碳排放的计算法,中国大量产品将无法保持现有的对美价格优势,必然出现出口骤降局面。即使对于略有价格优势,能够进入美国市场的产品而言,由于‘碳关税’作为一种税收落入美国政府囊中,美国名利双收,而中国产品不仅利润进一步摊薄,还会套上一个污染环境的枷锁。可以说,‘碳关税’是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最令人堪忧的贸易战导火索之一 ……【更多详细】
· “碳关税”:醉翁之意不在酒
美国人口占全球的大约4%,而排放的二氧化碳却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但美国至今没有正式批准《京都议定书》,理由看似很充分:发展中国家没有负起减排责任,而批准议定书可能妨碍美国的经济增长。而如果能对中国的产品征收碳关税,则相当于以税收的方式让中国等国家承担减排义务,并提高美国产品的竞争力……【更多详细】
· “碳关税”:黑锅由谁来背
在全球经济一片低迷的情势下,贸易保护主义时有抬头。如今有绿色新衣庇体,一些发达国家既可以自如转嫁减排义务,让发展中国家背负污染环境的“黑锅”,又可以保护本国经济,凭借“低碳”东风扶摇直上,囊获经济霸权,实乃名利双收……【更多详细】
 

   ·    八国集团减排玩“模糊” “气候公正”谁来维护?
众所周知,发达国家在过去的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排放温室气体,是造成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而对于今天的气候变化,广大发展中国家就其责任而言是无辜的,但却是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最大受害者。从这个意义上讲,发达国家在减排问题上率先垂范是它们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全球人均温室气体的排放极不均衡。总体上来看,发达国家人均排放量都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更多详细】

· 八国谈减排 老话重提字据没立
八国集团领导人重提至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半的老话,但对具有实际操作价值的中期减排目标却闭口不谈。在去年八国集团峰会上,领导人已同意到2050年使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半,但上次遗留的基准年份分歧这次仍未解决。发达国家没有为中期减排目标立下“字据”,引起发展中国家不满。 ……【更多详细】 

· 八国集团减排声明的逻辑问题
发达国家并不想为100多年来的温室气体排放负主要责任,而要让发展中国家更多为这些责任“埋单”。特别是八国集团中的美国,100多年来大量排放温室气体,长期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对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推三阻四,反而一味要发展中国家做出超出其承受力的让步,这样的逻辑实难让人接受。……【更多详细】

· 解决全球问题 G8难以承受之重
横亘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减排问题上的分歧,并没有因为“G8+5”的新模式而有所减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毫不客气地指出,“他们(发达国家)制定的新政策还远远不够。”如果没有足够的妥协,各国能否在12月份的哥本哈根会议上达成“后京都议定书时代”的新气候协议更增几分悬念……【更多详细】

· 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减排声明暗藏玄机
实际上,在去年于日本洞爷湖召开的上届八国集团峰会上,八国集团领导人已同意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半,但在基准年份上发生了分歧。欧盟主张,应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50%,但美国和日本希望以排放量更高的2005年为基准。这意味着在基准年份上的分歧依然没有解决。
  今年的声明依然新意不大,却暗藏众多玄机。声明掩盖了某些发达国家自身的不足,却将发展中国家拉入减排框架,实质是偏离“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而另搞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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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按照中国所签署的《京都议定书》(下文简称《议定书》)规定,发展中国家不需要承担温室气体的减排义务,但中国仍然拟定了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的目标。   
 
英国前首相布莱尔评价道,中国的减排目标和承诺是激进的,中国在许多方面都站在节能减排行动的最前线。如中国计划2020年前将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耗的比重从2005年的7.5%提高到15%。“这是一个力度非常大的承诺,连我都觉得做起来很难”……【更多详细】
 

  ·     “碳关税”违反世贸规则
在美国的《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除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被指多有水分外,其中“碳关税”的提出引起人们格外关注。

美国即使兑现该法案中的最新承诺,也仅仅是在2020年将其排放量降至1990年的水平。而英国和德国2005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分别减少了18.4%和14.8%。相比之下,美国只是“零减排”,自然招致诸多批评。此外,该法案中一款“征收特别关税”规定,将对未达到美国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理由是如果其他国家没有实施强制减排措施,那将使美国制造商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美国需要征收特别关税来抵消这一成本。许多国家对此明确表示,征收“碳关税”的做法,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是“以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更多详细】


  ·  碳关税 不能解决气候变暖
发展中国家由于起步较晚,其在产业构造中相对发达国家而言一直处于劣势,因此发展中国家目前既要承担减排的责任,同时也要承担经济收缩的风险,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最为稳妥的做法应该是继续执行《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同时保证气候问题与贸易问题分开来谈……【更多详细】

·  美国“损人不利己”
 沈骥如研究员认为:“首先自然是中国的损失,中国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会破产,出口加工贸易就会进一步下降。不过,美国现在的金融危机很难说已经见底,而且其失业率还在继续上升,一旦中国出口因此进一步放慢,那么中国向美国采购的商品会随之减少,美国的贸易逆差就会进一步加大。”因此,在他看来:“美国这样做无异于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损人而不利己。”……【更多详细】

· 征收碳关税将扰乱全球商业秩序
“实际上这完全可以视为是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再度延伸,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惜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使发展中国家产品的成本无限抬高,削弱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打击了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中国税务研究学会研究人员田磊表示。……【更多详细】

 

发达国家应承担主要的减排义务,并率先大幅度减排。从八国集团峰会声明对减排基准年的模糊处理和2020年中期目标的缺失来看,发达国家在温室气体减排问题上并不愿意先行一步,而是一再强调新兴经济体需要大幅度减少排放。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目前75%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来自发达国家,在人均累积排放量方面,发展中国家只有发达国家的24%。八国集团成员总人口只占全球人口的约13%,然而近一半的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源自这8个国家。在过去20多年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人均累积排放量差别,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加大。

因此,发达国家长期大量排放温室气体是造成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而发展中国家却是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最大受害者。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无疑应承担主要的减排义务, 并率先大幅度减排。

此外,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也必须落到实处。根据气候公约的相关规定,发达国家有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的义务,然而多年来,国际气候谈判在这一实际议题上进展缓慢,收效甚微。

发展中国家要求建立公共基金,强化发达国家政府的主导作用,而发达国家则坚持更多依靠国际碳市场和私营部门的投资。此次八国峰会的声明中,都强调了加强低碳技术研究开发和为应对气候变化筹集资金的重要性。当前国际气候谈判,资金问题是解决减缓、适应和技术等一系列实质问题的“钥匙”,如果拿不出一个解决资金问题的方案,在其他问题上很难单独突破。

事实上,许多发展中国家在采取减排行动上所做的努力和成效,超出了发达国家的预期。例如,中国在2007年6月发布实施《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立了由国务院总理担任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并提出在“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中国在2006至2008年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1.79%、4.04%和4.59%,相当于节能3亿吨左右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7.5亿吨,并有望完成“十一五”规划的节能减排目标。印度于2007年6月成立了“总理气候变化委员会”,一年后又颁布了“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筹备实施提高能源效率计划和气候变化战略研究计划等8项全国性计划。2007年11月,巴西公布了2007年—2010年科学、技术和创新行动计划,包含的四大优先领域之一为应对气候变化。2008年9月,巴西气候变化部际委员会制定“气候变化国家计划”,其中包括增加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比重,实行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冰箱回收计划等。

促进低碳发展不仅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也是各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多详细】


 

  其实中美之间围绕“碳关税”的争执是一种“时代错误”。因为,中国目前还是一个人均GDP3000美元左右,工业化尚没有完成的中下等发展中国家,适度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可避免。而美国已经是一个发达的“经济巨人”,“怎么能用发达国家的标准来要求一个发展中国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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