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等十部委召开视频会议
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

2016年12月14日10:24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人民网北京12月14日电(初梓瑞)12月13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等十部委在京召开视频会议,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任务。

  据了解,我国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目前,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已在全省、直辖市范围内实施河长制。

  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会议上指出,从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看,当前我国新老水问题交织,集中体现在河湖水域萎缩、水体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等方面。特别是一些地方对河湖重开发轻保护,重治标轻治本,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河湖不堪重负。解决这些问题,亟需大力推行河长制。

  陈雷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看,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

  同时,水利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环保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要针对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要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目前,水利部已经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环境保护部印发了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并将建立部领导牵头、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机制。

(责编:初梓瑞、史雅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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