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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改变的不止一点点

张楠之
2017年04月05日09:37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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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光明日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改变的不止一点点

  目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已经被提至重要战略高度。随着更多城市的开始试行,垃圾强制分类不仅改变的是与垃圾投放、清理有关的一切,更将深度改变我们的生活,尤其是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当然,除了通过强制性的要求,和奖惩措施,相应的配套设施和垃圾清运、处理方式也需要跟上步伐。

光明日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改变的不止一点点

  国务院办公厅3月30日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的目标、垃圾分类的类别、激励机制等内容,46个城市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3月31日《大众日报》)
  在这一实施方案出台之前,很多城市已经在试行垃圾分类投放。只是,这种分类投放的尝试,大都是在公共场所,其主要表现就是安装在大街上的分类垃圾箱等,但在生活垃圾最主要产生地的居民小区,不仅鲜有分类垃圾箱的身影,更少有居民投放前垃圾进行过分类。
  而且,即便是分类投放的垃圾,最终被装上垃圾清理车时,仍然被一骨脑地混杂在了一起。所以,从根本上来讲,若想做好垃圾分类,除了通过强制性的要求,和相应的奖惩措施,引导人们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外,还需要更多相应的配套设施和垃圾清运、处理方式等的改变。
  不过,很显然,垃圾强制分类政策改变的,不仅是与垃圾投放、清理有关的一切,更将深度改变我们的生活,尤其是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这一点,十年前出台的“限塑令”就是一例。
  在国务院2007年发布“限塑令”之前,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的塑料购物袋通常都是由商家免费提供给消费者的,那时候,提着自备的购物袋、拉着自备的购物车购物的,大都是老年人,鲜有年轻人如此。但是,当“限塑令”出台并实施之后,立刻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自备购物袋或购物车的行列。
  这样的改变,并不能仅仅用塑料购物袋收费产生的经济调节作用来解释。因为,通常只有几角钱的收费,并不足以促使那么多人改变一种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实际上,对于很多人行为的变化从心理上去解释,更贴近事实真相——他们在“限塑令”发布之前,对于塑料袋的危害性早已熟知,但在绝大多数人没有自备购物袋的情况下,让自己采用一种贴有老年人标签的购物方式,是一种很难接受的事情。但“限塑令”的出台不仅营造了一种自备购物袋的氛围和环境,也给了他们改变生活习惯的“依据”。而越来越多人加入自备购物袋的行列,则让这一行为渐渐深入每个人的日常生活。
  同样的道理,强制分类政策的出台,最重要的意义也在于营造出一种必须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社会氛围,同时也为早就有此觉悟者的实践提供了“依据”,使其变得顺理成章,并吸引更多的人投入到分类实践中来。
  现在的人们,对于衣食住行的重视远高于过去,但对于很多人而言,重视更多的是集中在消费的前半段,即买得放心、吃得精致、享受得安逸,对于消费的后半段,即当消费品转化为垃圾之后的处理,却很少关心。因为,在很多人看来,垃圾的处理是他人的事情,与自己无关。
  从这个意义来说,强制性垃圾分类改变的将不仅是人们的对待生活垃圾的习惯,更会促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变化了的生活方式将导向一种更加精致的生活——从垃圾分类开始,生活便不再是一个关起门来“躲进小楼成一统”的个体生活,而是一个与他人、与社会密不可分的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每个人不仅要关注自己作为一名消费者的身心享受,更要关注自己作为一名社会人的社会责任。
  原标题: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改变的不止是习惯

(责编:李楠桦、杜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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