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督察反馈 8省份问责6471人

贺迎春 廖心悦

2018年01月05日18:12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目前,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完成向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青海、新疆(含兵团)、西藏督查情况反馈。八省(区)已有6471人因环境保护问题被问责,其中,吉林省问责1324人、浙江省问责350人、山东省问责1268人、海南省问责291人、四川省问责1293人、青海省问责184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问责1613人,西藏自治区问责148人。

2017年8月7日至9月15日,第四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8省(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从2017年12月22日开始,各督察组陆续向相关省(区)反馈督察意见,并同步移交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案卷。

一、吉林省

督察组: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办情况:

督察组交办的8066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已办结7968件,其中责令整改3568家,立案处罚772家,罚款2248万元;立案侦查81件,拘留50人;约谈614人,问责1324人。(截至2017年10月31日)

主要问题:

1、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2、水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力。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持续加重,2014年至2016年,Ⅰ-Ⅲ类断面比例由22%下降到11%。

3、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全省“靠山吃山”的情况较为多见。

督察要求:

1、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认真梳理地方法规规章,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定要及时修改或废止。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大气、水、土壤三个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推进力度。

3、全面整治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开发建设问题。

二、浙江省

督察组: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办情况:

督察组交办的6920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7311家,立案处罚4387家,罚款金额达2.3亿元,立案侦查95件,拘留144人,约谈779人,问责350人。(截至2017年10月底)

主要问题:

1、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不够平衡。

2、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和污染依然突出。

3、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督察要求:

1、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浙江样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要进一步夯实地方党委、政府环保责任,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工业集聚区监管,认真解决好垃圾、固废等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消除环境隐患。

三、山东省

督察组: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办情况:

督察组交办的8170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10073家,立案处罚1471家,累计罚款1亿余元,立案侦查61件,拘留76人,约谈1186人,问责1268人。(截至2017年10月31日)

主要问题:

1、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全省化工行业无序发展问题突出,大量项目违规建设,环境污染和风险十分突出。

2、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2016年PM10、PM2.5浓度分列全国倒数第4和第5位。

3、海洋环境及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不力。

4、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督察要求:

1、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化工园区综合整治,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

3、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

四、海南省

督察组: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办情况:

督察组共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2358件,已基本办结1792件,责令整改1718家,立案处罚529家,罚款3868万元,立案侦查19起,拘留49人;约谈392人,问责291人。(截至2017年10月31日)

主要问题:

1、对环保工作认识和推进不够。财政过分依赖房地产,房地产企业指到哪儿,政府规划跟到哪儿,鼓了钱袋、毁了生态。

2、海域岸线自然生态和风貌破坏明显。沿海市县向海要地、向岸要房等情况严重,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或破坏。

3、部分自然保护区管护不力。

4、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督察要求:

1、坚守生态红线,遏制房地产过度开发和海水养殖无序发展对海域岸线的生态破坏。

2、加强海洋和自然保护区保护,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五、四川省

督察组: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办情况:

督察组交办的8966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9473家,立案处罚2268家,罚款4935万元,立案侦查72件,拘留48人,约谈1294人,问责1293人。(截至2017年10月31日)

主要问题:

1、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2、长江部分支流水环境形势严峻。2016年,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流域约30%的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

3、部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够。

4、部分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全省建成的4871个水电站多数采用引水式开发,由于下泄流量工程措施和监控措施不到位,生态流量下泄监管困难,部分河段出现河道减水或断流。

督察要求:

坚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与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沱江、岷江等长江支流水污染防治和成都平原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保护水平。

六、青海省

督察组: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办情况:

督察组交办的2299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2021家,立案处罚47家(次),罚款380万元,立案侦查4件,拘留30人,约谈195人,问责184人。(截至2017年10月31日)

主要问题

1、生态优先的观念树立得还不够牢固,保护为发展让路的情况依然存在。仍将位于核心区的鸟岛、沙岛作为主要旅游景点,与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定位和管控要求明显不符。

2、自然保护区违规旅游开发问题突出,生态修复进展迟缓。水电开发破坏部分河流生态环境

3、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督察要求

1、强化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力做好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继续推进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及木里矿区生态环境整治,理顺青海湖等自然保护区管理与保护机制,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重点工业园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统筹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规范水电项目管理,保障生态基流。

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督察组: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办情况:

督察组交办的2905件群众举报案件已基本办结,共责令整改2182家,立案处罚548家,罚款6820万元,立案侦查1件,拘留25人,约谈163人,问责1613人。其中兵团办结583件,责令整改457家,立案处罚79家,拘留1人,约谈10人,问责628人。(截至2017年10月31日)

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2、局部区域大气和水环境问题突出。乌鲁木齐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氮氧化物平均浓度较2014年大幅上升。

3、有的地方存在损害生态环境问题。新疆水资源极其短缺,但对国家地下水禁采、限采要求落实不力。

4、一些地方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督查要求:

1、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狠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不放松。

2、加强兵地环境保护统筹协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断筑牢西北生态安全屏障。

八、西藏自治区

督察组: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办情况:

督察组交办的1022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办结1020件。其中责令整改882件,立案处罚784件,罚款2787万元,立案侦查2件,拘留2人,约谈232人,问责148人。(截至2017年10月31日)

主要问题:

1、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有差距。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方面放松要求,生态环保权重在绩效考核中占比不高,生态环保“一票否决”流于形式。

2、部分领域开发建设活动环境管理还较为粗放。

3、一些环境保护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

督查要求:

1、要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力度,逐步治理恢复历史遗留矿山的地质环境。

2、在继续加强交通建设改善民生的同时,合理避让自然保护区,落实好生态保护措施。

3、统筹规划全区旅游开发工作,协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4、持续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全区环境管理水平。

(责编:贺迎春、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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