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青岛市崂山区创新机制推广清洁燃煤工作

2018年01月15日10:44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党的十九大报告紧盯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治理的重点任务和举措。大气污染,表现在天上,根子在地上。近年来,青岛市崂山区坚持全面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特别是从2016年推广清洁燃煤(兰炭)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对全区空气质量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2017年崂山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4,位居青岛各区市首位。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符合崂山区实际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崂山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宣传、发改、财政、农水等21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水局,办公室主任由农水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决定从2016年开始试点,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推广清洁燃煤。2017年又召开5次联席会议,研究推广清洁燃煤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区政府常务会上充分讨论通过后,崂山区推广清洁燃煤行动在全区139个农村社区全面展开,争取实现清洁燃煤下乡全覆盖。

——实施财政普惠,以市场化手段保证清洁燃煤使用率。2016年,崂山区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000万元,选择了沿张村河流域、滨海公路两侧及崂山路两侧41个农村社区居民中开展减煤换煤试点行动。2017年,崂山区将“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列为年度政府实事之一,安排财政专项资金5400万元,确定在全区所有农村社区未实现清洁采暖的住户中全面推广清洁燃煤,对居民购买清洁燃煤补贴标准达每吨1150元,居民只需按照500元/吨的价格就可购买清洁燃煤(一般燃煤市场价格约1200元/吨),极大激发了居民购买使用清洁燃煤的积极性。同时,为切实提高普惠范围,崂山区在加大对本地居民购煤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在没有实现清洁采暖区域内租住的新市民也列入补助范围,并以同样的补助标准支持新市民购买使用清洁燃煤。

——坚持疏堵结合,全力抓好散煤销售治理。为从源头上杜绝劣质燃煤在我区的销售使用,根据全区减煤换煤工作调度会议安排,各街道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了对区内散煤经营业户的摸排清理力度,对辖区内的无证违规经营业户进行全面取缔;对有证经营业户进行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转行或经营清洁燃煤,并对其库存的散煤进行集中回收处理。目前,全区共取缔和治理散煤销售点74个,回收散煤5000多吨。各街道分别与东亿公司协商并达成意向,由东亿公司参照同期煤炭采购价格,对街道回收的达标燃煤进行全面收购,保证了区内劣质散煤的及时清理。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017年公开采购的清洁燃煤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燃煤配送期间,共抽检5个批次21份样品,合格率达到100%。

——积极宣传推介,形成全体居民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由崂山广电中心负责制作、播出关于“煤炭使用安全知识”主题的公益广告,每天在黄金时段循环播出3次,计划播出210天。崂山广电中心负责对推广清洁燃煤工作重点、亮点工作进行动态及时报道,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度分析,专题报道,做到全面及时、重点突出。二是通过向居民发放一封信、在村庄广泛悬挂横幅、为农户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方式做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引导居民提高保护意识,安全用煤,温暖过冬。三是超前谋划,引入居民人身安全保险机制,由财政投入专项资金,为全区购置使用清洁燃煤的居民购买安全保险,对居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做好保障。保险方案累计赔偿限额15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70万,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50万,免除了群众和工作的后顾之忧。2017年是推广清洁燃煤工作全面开展的第一年,就有16740户居民申请购置清洁燃煤共计27000吨,占应采用燃煤取暖总户数的80%以上。(李强 王燕平)

(责编:贺迎春、董菁)

环保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