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强制分类切忌一罚了之

2018年01月28日21:26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垃圾强制分类切忌一罚了之

2018年1月13日起,深圳垃圾强制分类正式开罚,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处50元至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单位处1万元罚款。

点评:深圳对生活垃圾分类,从以往的鼓励为主转变为全面强制,有利于培养市民良好的生活习惯,共同营造整洁的生活环境,此举对城市环境治理和文明倡导都发挥着积极的导向功能。

不过,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切不可一罚了之,不能替代政府监管部门的便民服务与鼓励引导。社会管理的本质其实是社会服务,应最大限度地尊重与反映民意。如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城管监督员及普通市民对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坚持群众的事情群众参与,提升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以居委会、社区为载体落实属地管理,特别是将垃圾分类工作分解细化到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加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

就垃圾分类投放的便民措施,城管部门要持续跟进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从方便居民角度出发,及时根据实际需求,对居民小区配备的分类垃圾桶数量、位置作出调整优化,回应居民的合理诉求,确保多数居民能够实现就近投放垃圾,以最大限度地赢得大家的支持和参与。

(责编:施麟、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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