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报督查违纪首案:官员受贿1万被双开

2018年05月04日17:07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人民网北京5月4日电 ( 余璐)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中违纪问题的通报》,通报强化督查中首起违反廉政纪律案件查处情况。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介绍,2017年4月7日至2018年3月31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从全国抽调执法人员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开展异地交叉督查。2018年1月12日至25日,辛集市环境保护局派出以李建柱为组长的督查组,赴郑州市开展强化督查工作。17日,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郑州市郑东新区6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环境问题。当天下午,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环保办原主任王松波受相关企业委托,通过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工作人员杨亚飞联系,前往督查组驻地汇报问题企业整改情况。李建柱收受王松波所送1万元现金,并对当晚上报材料中的4个问题进行了更改和删减。

1月23日,收到反映线索后,生态环境部立即要求河北省、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核实情况,严肃查处。

针对上述问题,辛集市纪委、监委作出开除李建柱党籍、公职的决定;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对王松波给予记过处分,并免去其镇环保办主任职务;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对杨亚飞给予记过处分。并对查处情况向全国环保系统进行了公开通报,进一步以案明纪,发挥警示作用。

该负责人表示,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涉事人员作出了严厉处分,对收取财物的人员进行了“双开”,对“送礼者”和“中间人”也作出了免职和记过处分。在督查过程中如出现违纪行为,将采取最为严厉的手段,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该负责人指出,生态环境部将通过集中培训进行警示教育。要求督查人员填写廉洁承诺书和自查表,在督查组中建立临时党组织,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要求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党组织强化“一岗双责”,抓好廉洁执法工作。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提供执法督查违法违纪线索,共同营造廉洁执法环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责编:余璐、吴晓琴)

环保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