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回应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造假案

2018年06月24日10:23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人民网北京6月24日电 (施麟)据生态环境部消息,近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涉案16人获罪。23日,生态环境部对此案做出回应。

2018年3月2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其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山西省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根据问题线索,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4月11日,公安部将证据移交山西省公安部门。山西省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侦破,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

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维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其他从犯,被判处拘役四到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到一年不等。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表示,该案件涉及人员众多、组织严密、策划专业,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一些地方和单位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触犯法律“红线”。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孔海丽、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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