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向纵深发展

——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18年09月03日18:01  来源:中国环境报
 

生态环境部9月1日启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第二轮督查(以下简称“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开展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的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工作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开展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违法问题多见,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将其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明确要求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作出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重要指示,提出饮水安全是人民生活的一条底线,要确保所有城乡居民喝上清洁安全的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强调要限期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任务。做好这项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群众饮水安全的基本要求。

2018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原环境保护部联合水利部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做好本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完成水源保护区“划、立、治”3项重点任务,即长江经济带2018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其他地区2019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努力实现水源保护的目标。

《方案》印发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2018年5月20日至6月2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第一轮专项督查。针对2018年工作任务,第一轮督查在各地排查报送的3991个环境问题基础上,新发现2260个问题,进一步核清了问题底数,建立了台账。

为督促各地加快推进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度,针对今年年底前应完成整治任务的1586个饮用水水源地的6251个问题,生态环境部决定组织开展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推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向纵深发展。

问: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从9月1日开始,持续到9月28日结束。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622人,分4批次,对全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6251个环境问题进行全覆盖督查,逐一核实每个问题的整治进展。其中,重点对“零进展”问题和整治严重滞后的问题进一步查明原因,督促加快整治进度。

通过对全国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场督导,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速问题清理整治,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问: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督查地方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以及座谈、现场核实等方式,了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相关部署、落实及监督检查情况。

二是督促地方加快问题整治进度。通过对未完成整治的问题进行现场督查,查清整治进展及下步计划;重点关注“零进展”问题,进一步查明原因,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切实加快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三是督查地方信息报送情况。对地方报送已完成整治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核实核准完成情况,防止出现死灰复燃及弄虚作假。

问:如何确保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取得实效?

答:第二轮督查重点在于逐一核清6251个环境问题的整治方案、整治进展、存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只有通过督查掌握翔实完备的一手资料,才能为后续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我们要求督查组通过水源地督查APP,详细填报所有问题的现场核查情况,并上传现场照片和有关证明材料,被督查地也可以就有关问题通过APP及时报送整治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我们在核清问题情况的基础上,将及时将督查情况向社会公开,对整治滞后、问题严重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压实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形成严查严处、持续高压的态势,确保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取得实效。

问:如何加强信息公开?

答: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已全面完成水源地排查工作并公布问题清单,并在当地党报、政府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每月向社会公开问题整治进展情况。

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将进一步督促市县级政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利用生态环境部“一报、一网、两微”开设“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专栏”,每天公开督查工作情况。同时,我们要求各地也及时向社会公开水源地专项督查工作情况和相关问题整治进展。

为推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等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鼓励公众拨打举报电话:010-12369,或者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逐一核实,依法查处。

问:督查过程中如何落实廉政工作要求?

答:生态环境部要求督查组在工作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即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同时,督查组不得向地方环保部门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生态环境部将严肃处理。

为切实把廉政工作要求传达给每一个督查人员,我们将对参加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的所有622名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重点强调督查工作中的纪律要求和廉政要求。全体督查组成员在培训时均要签署《廉洁守纪承诺书》,督查工作结束后向生态环境部填报廉政自查表。 (记者杜宣逸北京报道)

(责编:初梓瑞、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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