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标本兼治控臭氧 多措并举提“气质”

2018年10月30日15:34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福建泉州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气十条”),环境空气质量多年来保持优良水平。

2017年 “气十条”收官,泉州市PM2.5、PM10年均浓度为28μg/m3和53μg/m3,分别比2013年削减27.4%和26.3%,超额完成“气十条”下达的“到2017年PM10比2013年削减4%”的削减任务。但是,2017年以来,受本地污染源、不利气象条件和外来传输的影响,泉州市臭氧浓度有所上升,特别是沿海区域臭氧污染问题凸显,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有所下降。2017年,泉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5%,其中,臭氧污染17天,臭氧污染已成为泉州市空气质量的“短板”。

为守护“泉州蓝”,提升古城“气质”,泉州市把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摆在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牢牢把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研究、严格源头治理、狠抓应急管控”等工作重点,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坚决打赢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保督察“利剑”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泉州市充分运用环保督察“利剑”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解决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等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列入督察整改,并组成综合督察组和专项督查组对13个县(市、区)及32个市直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市领导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形式,对涉气污染源整治等问题深入现场开展环保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整改到位。

泉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张永宁每年主持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2018年来先后3次集体约谈各地分管领导,逐一对各地环境空气质量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加快改善提升空气质量。

2018年年初,泉州市环保局印发实施《泉州市探索建立VOCs废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以泉港区石化行业为试点,探索建立VOCs废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并在全市范围推广,推动泉州市加快VOCs综合治理。

2018年5月,制定实施《泉州市臭氧污染防控指南(试行)》,根据辖区13个县(市、区)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和产业结构等特点,因地制宜,细化臭氧污染防控措施,制定包括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到末端治理等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控指南,指导各地科学、精准地防控臭氧污染。

2018年6月,泉州市精心部署“大气污染防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自6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工业源、移动源、城市面源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督察,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最大限度确保空气质量优良。

2018年8月,出台《泉州市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以市环保、经信等20个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臭氧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各地对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对新建涉VOCs排放项目实施区域VOCs等量替代,力争到2020年VOCs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

2018年9月,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和重点行业企业召开泉州市贯彻落实福建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等3项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地方标准宣贯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泉州市环保部门VOCs管理水平和工业企业治理效果。

随着一系列围绕臭氧污染防控的攻坚克难行动紧锣密鼓地推进,在不利气象条件及臭氧污染物大范围长距离传输、全省沿海城市臭氧污染天数急剧增多的情况下,泉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同比提升。截至9月30日,泉州市污染天数为16天,同比减少3天;综合指数3.42,同比改善0.23,改善幅度全省最大;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4.1%,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实现“五降一平”,其中臭氧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6%。辖区内泉港、晋江、德化、南安、永春、石狮和惠安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

开展臭氧污染来源分析

泉州市委托中国科学院开展臭氧污染来源分析,对工业源、交通源、居民生活源和生物源等涉VOCs污染源分季节分行业进行规模采样、分析,运用模型模拟,解析泉州市VOCs来源、成分,把脉臭氧污染成因,提出防治对策,并加以运用,提高泉州市臭氧污染防控的科学性、靶向性和精准性。此外,源解析工作还对2017年4月泉州市发生的臭氧密集污染事件进行模型模拟,论证外传传输对泉州的影响。

为掌握大气污染源清单,泉州市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储存运输源、生活源、农业源、溶剂使用源、废弃物处理源、天然源等大气重点源开展调查,初步掌握了泉州市主要涉VOCs大气污染源清单。同时,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泉州市正着手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开展源头污染治理

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是臭氧生成的重要前体物,开展源头污染治理至关重要。

持续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泉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全市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皮革和制鞋、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在2017年完成721个重点治理项目的基础上,2018年,泉州市又组织实施了145个省、市、县级大气污染减排精准治理项目。预计145个项目全部完成可削减VOCs747.4t/a、NOx 352.8t/a。目前已完成85个治理项目,实现削减VOCs 497.4t/a、NOx 132.1t/a。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面,联合石化和中化泉州等石化企业已基本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两家企业均已完成两轮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LDAR),并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定期开展LDAR,泄漏率逐年降低。完成并巩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全市在用568家加油站、15座油库均已完成治理。

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削减。一是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泉州市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和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1#-4#机组共8台机组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稳定运行。二是强化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完成整治燃煤锅炉598台,做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三是推进泉州港口船舶电能替代,泉州市石湖港区30架轮胎式龙门起重机完成“油改电”项目;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石狮华锦码头有限公司等3家码头企业建成4套港口岸电系统;晋江太平洋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围头分公司、晋江市东石良兴码头有限公司低压智能岸电系统正加快建设。四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泉州市通过严管检验、加强超标排放监管执法等措施,完成黄标车淘汰,促进高排放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老旧燃气车加快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2015-2017年全市共淘汰黄标车42341辆,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今年1-8月,全市共淘汰老旧汽车20027辆,其中柴油货车2675辆。8月,泉州市环保、公安、交通运输三部门联合开展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共对322辆上路柴油车的排气状况进行检查检测,对检查中发现的37辆超标排放柴油车依法给予处罚并责令整改。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针对产业结构特点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治理和管控,不断推动泉州市臭氧污染防控更精、更准、更实。

泉港区试点开展VOCs废气综合治理。辖区内联合石化已建立起一套成熟高效的泄漏检测修复机制,该公司在完成两轮整厂LDAR基础上,自2017年7月1日起,对厂区涉VOCs设备和组件,按国家要求定期开展LDAR,不断降低泄漏率,提升修复率。联合石化和福建福源凯美特气体公司合作回收利用火炬气工艺尾气,变废为宝的同时也从源头上减少了尾气排放。辖区内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根据行业及工艺特点,已分别制定VOCs治理方案,LDAR技术正在推广,湄洲湾氯碱公司LDAR项目、东鑫石化装车台油气回收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项目正在稳步推进。

石狮市先行先试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净化治理, 38家在产企业全部完成废气治理,牵头制订《染整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并被列入2018年第一批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晋江市针对全市工业企业多的特点,采取盯大防小,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开展建陶行业粉尘污染专项整治,完成108家在产建陶企业干燥塔配套建设二级除尘设施,落实堆场规范化管理,涉气污染治理设施加装专用电表及环保自主验收等工作;制定实施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制鞋、漂染定型机等VOCs重点行业专项整治;重新划定禁燃区范围,加快淘汰禁燃区内燃煤锅炉。

南安市持续开展石材行业污染整治,完成191家石材企业的分类处置,关闭取缔101家“散乱污”石材企业、立案处罚违法石材企业8家。深入实施建陶行业污染整治,46家在产建陶企业已全部完成干燥塔新增多级除尘设施提升改造,完成上半年废气监督性监测,进一步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断强化生产作业场所扬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委托开展辖区大气污染源解析,提高大气防治工作靶向性。进一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完成禁燃区燃煤锅炉淘汰。制定官桥、水头、石井沿海三镇空气质量专项应急方案,开展应急演练。制定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汽修、石材、工业涂装、制鞋等涉VOCs行业污染整治。

惠安县强化对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异常立即责令整改。印发实施石雕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取淘汰关停、整改提升和建设集中区等措施持续加强石雕石材行业分类处置。强化重点企业工业锅炉综合整治,加快“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改造及燃煤锅炉拆除工作。

安溪县加大VOCs治理宣传力度,对辖区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环保知识和VOCs治理技术等培训宣讲,强化辖区藤铁工艺、包装印刷、家具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辖区内立旺食品有限公司、泰兴特纸有限公司、怡鑫包装、富华工艺品等一批企业均投入近千万元采用蓄热催化燃烧(RCO)或蓄热式燃烧(RTO)等治理工艺,高效去除有机废气。

永春县加强对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专项检查。

德化县加大对包装印刷企业等涉VOCs行业重点专项整治。

泉州开发区强化辖区汽车制造、制鞋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建立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督促指导企业食堂、餐饮业单位和区直机关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对沿街餐饮店面油烟管道集中改造,解决油烟污染问题。建设“雾精灵”绿色智慧公交站有效抑制汽车尾气和扬尘。

泉州台商投资区积极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大力推广天然气、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使用,目前已有已完成11家煤改气(电)工程。

及时精准采取应急管控

防治臭氧污染不仅要从源头治理,发生污染天气时及时、精准地采取应急管控,削减臭氧峰值也非常必要。在臭氧污染防控的实战经验中,泉州市走出了一条应对臭氧污染行之有效的路子。

泉州市建立轻中度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印发实施《泉州市大气轻中度污染控制方案(试行)》,明确了启动污染天气响应的条件和响应措施,一旦空气污染程度达到相应级别,即启动相应响应措施。同时,加强空气质量会商机制,全市环保部门建立空气质量会商工作制度,实行每月、双月、季度定期会商,强化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实时会商,及时掌握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和潜在风险,实施“测、管、控”联动,迅速精准地施策应对。

为了加强环保和气象部门会商,泉州市环保局与泉州市气象局签订《关于共同推进环境气象业务发展的合作协议》,建立会商制度,共同分析空气污染成因和未来天气发展趋势对空气污染的影响,提高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的准确性。此外,泉州市环保部门强化空气质量预警,根据省级环保部门的预警或本级环境质量监测预测等信息,及时通过微信、电话和文件等形式,向有关县区和市直单位发空气质量污染预警函,启动污染天气响应措施,共同开展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泉州市环保局尤其重视实时在线管控,通过微信群“泉州市守护蓝天工作群”,实时推送全市所有点位大气污染物小时监测数据,遇到监测浓度高值,加密推送市区国控点位环境空气常规六项和气象参数瞬时值,并进行预警超标统计。各级各部门根据点位实时空气质量状况,及时采取管控措施,提高污染天气管控有效性和精准性。六是强化污染天气防控督查。在泉州市气象条件不利,污染天气时段,不定点、不定时地深入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防控督查检查,确保各地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责编:余璐、初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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