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生态葬”

2019年04月03日08:45  来源:中国环境报
 
原标题:积极稳妥推进“生态葬”

  据悉,武汉、福州等地在公墓选择不留灰、不立碑“两不留”的生态葬已经开展多年,赢得社会各界普遍赞誉。

  相比传统葬,生态葬将骨灰掩埋在鲜花与草坪中,让骨灰降解干净化入泥土,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促进生态保护,值得点赞。

  我国是人口大国,安葬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对资源环境和农业生产带来负面影响。近年来,各地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积极探索树葬、海葬、深埋等节地生态葬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新形势下,大力推行生态葬,意义重大。对此,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力,积极稳妥推进生态葬工作。

  一是加强鼓励引导。对于生态葬不作硬性要求,而是通过采取鼓励和引导的方式,让群众逐步接受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的安葬理念。有关部门可提出一系列鼓励举措,比如建立奖补制度,把不占或少占地的生态葬式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探索建立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等。通过在群众中厚植符合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引导节地生态安葬。

  二是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可在公墓内集中安葬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如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和骨灰立体安葬等方式,或者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通过加强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按比例配建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等方式,着力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水平,强化人文关怀,积极提供便民高效服务。

  三是鼓励探索创新。各地在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中,可定期进行交流,分析解决推行节地生态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推进力度大的地区或单位,要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工作落后的地区或单位,要帮助查找原因。要积极支持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各地在葬式葬法、服务模式、生态奖补、环保科技等方面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尊重基层干部群众首创精神。(李学辉 林洪)

(责编:朱传戈、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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