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臭氧污染防治攻坚

重点一个个查 企业一家家治

2019年09月10日08:5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原标题:重点一个个查 企业一家家治

图为江苏执法人员正在涂料生产车间检查企业生产情况。

  烈日炎炎,但在很多地方,蓝天白云下仍然有着看不见的污染——臭氧污染。针对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江苏省提前谋划,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力争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主攻仗。

  8月-9月,针对VOCs管控和治理形势,在常规工作基础上,江苏强化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促进空气质量再提升。

  专家把脉问诊,实施精准治理

  治大气、提气质,淮安市、无锡宜兴市挂上了“专家号”,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开展常态化数据分析调度、污染源解析、大气巡查服务等,市委、市政府还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

  “我们建了一个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属地组成的工作微信群。针对专家团队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属地都会第一时间响应、快速整改落实,促成了城市上风向电厂的关闭、重型车辆绕城方案和烟花爆竹禁燃等工作的推进落实。”宜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日,淮安市、无锡宜兴市的这一做法在江苏全省得到了推广。江苏省环科院还牵头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专家成立省级专家组,聘请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柴发合为首席专家,制定“1+13”专家支撑团队工作方案,建立省、市联动机制,指导13个设区市成立专家支撑团队,组织会诊、分析污染成因,评估地方治理成效,提供污染防治决策建议。

  13个设区市也分别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运用走航车、便携式监测仪器等科技手段,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检,系统排查问题,开展臭氧源解析,确定重点区域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和重点源。再由各市政府牵头,吸纳相关部门及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建立“排查、会诊、整改”一体化的工作体系,实施精准治理。

  差别化强制减排,13个设区市出实招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2019年夏季VOCs强化管控方案,筛选VOCs排放量较大的重点企业列入应急管控和强制减排企业清单。在省级清单的基础上,按照重点行业VOCs减排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13个设区市进一步充实制定本地区强制减排清单。

  13个设区市动真格、出实招。针对工业污染、车船污染、扬尘污染和臭氧污染这4项主要污染源,南京市对症下药,制定了40条从严管控措施,包括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强化检测维修制度闭环管理、强化渣土车管理、涉VOCs排放工程实行错峰作业等。

  徐州市筛选了1228家VOCs强化管控企业,排放量约占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的80%。并按照不低于重点行业排放总量50%的原则,筛选了134家强制减排重点企业。

  常州市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列入VOCs强制减排清单的75家企业代表参会,细致讲解强制减排工作,明确工作任务、整改节点、豁免程序等。这让企业代表们既感到现实压力,又知晓改进出路。

  “我们不搞‘一刀切’,按照‘早治理、早得益,晚治理、晚得益,不治理、不得益’的原则,对于加快提升改造,达到或符合豁免条件的企业,将准予豁免;对未开展综合治理或治理效果不到位的企业,将坚决落实强制减排措施。”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说。

  拉网式强化督查,实施奖惩措施

  江苏开展VOCs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针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家具、包装印刷、油品储运等重点行业,检查VOCs处理设施运行、厂区无组织排放及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情况。并对燃煤锅炉整治、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油气回收治理改造等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吴昌子带队在宿迁市调研时,随机抽查了一家家具制造企业,发现生产车间的门和窗都开着,密闭不到位,而且水雾喷淋的水量很小。吴昌子从身上拿出一张纸条放在废气收集系统的风口,只见纸条纹丝不动,“这说明没有风进来,这个负压收集废气的装置运行不到位。”他立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后续地方执法部门将继续跟踪检查。

  苏州市针对臭氧生成前体物重点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开展了工业企业、油气、汽车维修行业、建筑行业、移动源、油烟六大专项执法行动。“我们根据94个街道每周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对排名落后的地区重点检查。目前,全市各部门每天出动超过1000人(次)。”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负责人说。

  泰州市抽调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市区两级执法人员组成10个现场督查组和7个违法行为办案组,对市区1576家涉气企业进行全面体检,实行拉网式强化督查。每晚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会召集相关负责人,及时调度当天现场督查和办案进度,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系列行动之后,根据“气质”好坏,江苏拿出了实实在在的奖惩措施。

  “针对空气质量排名,实行分级评价、鼓励创优的奖惩政策。把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和排名指标纳入生态创建等考核,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且全省排名靠前的设区市、县(市、区)作为激励支持候选对象。对连续排名靠后且未达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的县(市、区),暂停各级资金奖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负责人说,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靠后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进行约谈,对改善幅度和浓度排名连续处于“后10名”且不达标的县(市、区)实施区域限批。(李苑)

(责编:朱传戈、杜燕飞)

环保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