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救助野生动物 努力营造和谐生态

2020年09月14日09:56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8月21日下午,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居民宋延明在途经大青川林场分公司辖区内时发现一只不明鸟类,并将其送到带岭森林公安派出所。

  派出所教导员祁振国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带岭林业局公司森林生态建设部和黑龙江省小兴安岭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研究中心联系,希望有关部门能予以鉴定并救助。接到电话后带岭林业局公司森林生态建设部积极配合森林公安派出所联系相关部门专家,确定救助的鸟类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救护中心工作人员也连夜赶赴现场,经现场初步检查,“东方白鹳”健康状况良好,并将其带回救护中心进行详细检查。

  自贯彻实施“一法一决定”以来,带岭林业局公司按照集团党委工作要求,大力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乱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组织开展了“营造生态绿洲,保护动物回家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爱鸟、护飞、益鸟来”“巡山清套清网”等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了人人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局面,为林区的绿水青山、生态资源安全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性的保障。

(责编:丁亦鑫、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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