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公布蘭州自來水異味事件調查結果
直接原因為上游企業違規開閘泄水排沙﹔甘肅青海8人受處分
2015年07月07日00:0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7月6日電 (記者孫秀艷)環境保護部今日通報,經調查,2015年3月4日發生的蘭州市自來水異味事件,是一起因企業違規開閘泄水排沙導致的環境污染責任事件,肇事企業系青海省民和縣金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經蘭州市環保部門評估,事件產生應急處置費用94.922萬元,未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未對生態環境造成長期影響。
經查,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是青海民和湟水河金星水電公司開閘泄水排沙,部分底泥及沉積物隨排水流入湟水河下游並進入黃河。間接原因一是金星水電公司選址和設計存在缺陷,不利於發電和正常排沙﹔二是蘭州市紅古區有關部門通報和報告不及時﹔三是青海省民和縣水利、環保部門日常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四是甘肅、青海兩地缺乏有效的跨界建設項目聯合監管措施﹔五是湟水河流域水質在枯水期超過功能區劃標准。
據了解,肇事企業被處以10萬元罰款,企業法人因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被處行政拘留10日。因日常履職不到位,蘭州市紅古區政府、水務局、環保局、住建局,青海省民和縣水利局、環保局等8人分別被處以黨紀政紀處分。
《 人民日報 》( 2015年07月07日 04 版)
(責編:李麗(實習生)、蔣琪)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