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垃圾分類告別“原地踏步”

2017年11月15日08:06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讓垃圾分類告別“原地踏步”

  近日,一則關於“垃圾分類試點多年仍在‘原地踏步’”的消息引發熱議。記者在採訪中也發現,不知道垃圾該如何分類,依然是困擾諸多居民的難題。

  未來學家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曾如此預言:“繼農業革命、工業革命、計算機革命之后,影響人類生存發展的又一次浪潮,將是世紀之交時要出現的垃圾革命。”在這個問題上,我國的起步並不算晚。1993年,北京率先制定《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規定對城市生活廢棄物“逐步實施分類收集”﹔世紀之交,北京、上海、廣州等8座城市被設為“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今年3月,《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正式公布。20多年下來,各地推廣垃圾分類的舉措不少,但結果卻難如人意。總體而言,垃圾分類有倡議、缺標准,有試點、少管理,進展遲緩,說“原地踏步”也並不為過。

  一直以來,很多地方將垃圾分類簡單等同於設置一個寫著“可回收”“不可回收”的垃圾桶,前不見分類者,后不見分類處理者。何為可回收物?何為不可回收物?這種模糊的標准,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公眾的手足無措。何況,還有些垃圾桶是“假把式”,外表寫著區分,裡面卻“大肚能容”﹔一些高檔小區盡管設置了智能垃圾箱,但還得手機掃碼驗証,丟垃圾過程堪比“考試”,好東西變得中看不中用。更荒唐的是,在有的地方,分好類的垃圾一上車又混同了,前端垃圾分類,末端一勺亂燴,先前再多的努力也毫無意義。

  垃圾分類不只是物理拆揀,更指向生產生活觀念的變遷。相較於垃圾箱裡的“一團漿糊”,近些年來,人們的環保意識確實在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不願意隨意丟棄電池、燈泡等有害垃圾,主動盡己所能做到“分類”。從原先對待垃圾是看什麼有用、哪些能賣錢,到現在逐步開始看什麼有害、哪些別亂丟,思維上的轉變充分說明我們長期以來的宣傳教育起到了效果。但落實上“最后一米”的不暢通,往往就會導致這樣的尷尬:攢了一大袋舊電池卻找不到回收之處,最后不得不懷著無比愧疚的心情丟入生活垃圾箱。很顯然,如今推進“垃圾分類”,我們已經到了必須要在可操作性上下功夫的階段。

  社會文明的進步,總是生活習慣、社會意識和市政管理綜合作用的結果。就垃圾分類回收而言,相關部門除了口頭引導,更要制定清晰標准、完善服務管理。美日德等發達國家從垃圾處理費上切入,規定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免費,其他則按體積收費。在每件商品上標明各部分該如何回收,方便市民放入不同的垃圾箱。完善的立法、無處不在的監管與持之以恆的教育宣傳,讓民眾養成了垃圾分類的習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的垃圾分類不妨先從完善便民服務上著手,讓有環保意識的人不再面對現實的尷尬,再由點入面、推而廣之,讓越來越多的人參加到垃圾分類行動中,困局或許就能解開。(鮑南)

(責編:賀迎春、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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