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3個環保相關約束性指標去年執行不理想

2018年04月14日08:2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完成硬指標 還得加把勁(綠色焦點)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發布的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顯示:經濟運行穩中有進、穩中向好、好於預期,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較好完成。但19個約束性指標中,3個指標完成情況與全年目標存在差距,分別是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地表水達到或好於Ⅲ類水體比例,這3個指標都集中在生態環境保護相關領域。

完成約束性指標是政府必須履行的重要責任。根據“十三五”規劃要求,上述3個指標“十三五”期間應累計分別提高3個百分點、3.3個百分點以上和4個百分點以上,至15%、80%以上和70%以上。“十三五”前兩年分別提高了1.7個、1.3個和1.9個百分點,步伐稍顯緩慢。

這3個指標與建設美麗中國關系密切,后兩個指標更是與公眾感受息息相關。為什麼完成情況不理想,接下來如何改進?記者採訪了相關專家。

推動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落地

要公平、科學、有效分配配額指標,加強監管、評估

2017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為13.7%,低於全年目標0.6個百分點。一次能源,又叫天然能源,是從自然界獲得、直接利用的能源,如原煤、原油、水能、太陽能等。非化石能源包括水電、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電,是重要的清潔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能有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保護生態環境。

“目前我國能源消費結構仍以煤炭為主,佔比為60.4%。”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說,能源消費結構調整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調整速度取決於能源需求增長速度,較低的能源需求增長將有益於能源結構調整。

林伯強解釋,當能源需求增速快時,由於資源稟賦和滿足能源需求的迫切性,隻能大量使用煤炭。“2017年,在工業回升帶動下,我國能源需求回暖,火電發電量大幅增長,在這種背景下,調整能源消費結構就相對較難。”

如何進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林伯強建議,加大力度發展清潔能源,推動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等措施盡快落地。

國家能源局近日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各省(區、市)2018年、2020年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是指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和能源發展規劃,對各省級行政區域全社會用電量規定的最低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比重指標。業內一致認為,這是促進可再生能源佔比提高的重要舉措。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要取得成功,一是配額指標分配盡可能公平、科學、有效,不能一刀切﹔二是執行過程中,要加強監管﹔三是每年要有驗收和評估。”林伯強表示,確保配額制盡快落地實施,將有效解決棄風棄光問題,促進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15%的目標。

改善空氣質量須全國一盤棋

所有城市要根據國家要求,根據自身情況採取強有力措施

監測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8.0%,同比下降0.8個百分點,低於全年目標1個百分點。優良天數,有時也稱達標天數,是空氣質量指數(AQI)不大於100的天數總和。

國家城市環境污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應登分析,以往環境質量監測事權由地方負責,監測數據存在一定水分。2016年底,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全部上收后,水分被擠出,2017年監測數據質量得到保障。在過去數據基礎上設立的目標有些高,這是優良天數比例沒能完成目標的重要原因。

“從2016年下半年開始,我國工業生產和市場需求逐步回暖,污染物排放上升,一季度氣象條件非常不利,抬升了污染物濃度。”彭應登說,此外,夏季臭氧污染有所抬頭,也拖了空氣質量改善后腿。

2017年,我國三大重點區域平均優良天數比例同比均有所下降。隻有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0%,達到84.5%,但同比下降5.0個百分點﹔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為74.8%,同比下降1.3個百分點﹔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僅為56.0%,同比下降0.8個百分點。

“目前,我國城市空氣質量呈‘橄欖形’,空氣質量差和相對好的在兩頭,都是少數。”彭應登說,提高平均優良天數比例,改善空氣質量,全國是一盤棋,一方面,空氣質量比較好的城市保持良好態勢,不能下滑,而且要繼續進步﹔另一方面,空氣質量比較差的城市要加緊步伐,提高達標率。

“京津冀大多數城市屬於后面這一類,這些城市進一步降低自身的PM2.5濃度,對全國目標的實現至關重要。”彭應登說,過去幾年我國空氣治理重點區域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但其他地區一些城市治理力度有所欠缺。

“京津冀、長三角、汾渭平原這些區域都要全面落實藍天保衛戰措施。”彭應登說,要在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基礎上,把責任細化落實到各級政府,所有城市都要根據國家要求,制訂達標計劃,一城一策,根據自身情況採取強有力的措施。

優良天數綜合考慮了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6項主要污染物。“多種污染物要協同控制,不能按下葫蘆浮起瓢,顧此失彼。”彭應登說,未來兩年多時間,實現優良天數比例80%的目標難度不小,但隻要付出艱辛努力,久久為功,希望很大。

要像治理大氣污染一樣治理水污染

以飲用水水源地、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為抓手,確保水質改善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2017年,地表水達到或好於Ⅲ類水體比例為67.9%,低於全年目標0.4個百分點。

“衡量地表水質量有兩個指標,達到或好於Ⅲ類水體比例、劣於Ⅴ類水體比例。”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說,2015年4月“水十條”發布實施以來,我國水污染防治取得明顯成效。相比於2015年,2017年地表水達到或好於Ⅲ類水體比例提高1.9個百分點,劣於Ⅴ類水體比例降低了1.4個百分點。

2017年改善目標之所以沒完成,馬軍認為,原因在於相比大氣污染治理,水污染問題解決起來難度更大。“一方面,我國水污染形勢依然嚴峻,水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明顯超過環境容量﹔另一方面,水污染成因復雜,治理難度大,容易出現反復。一些地方地表水水質不僅沒有改善,反而在惡化,而且反彈明顯。”

“客觀地講,類似於空氣質量監測事權上收,2017年10月起地表水監測實施採測分離,事權逐步上收,也是造成改善目標沒完成的因素之一。”馬軍說。

如何進一步改善水質,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馬軍說,要圍繞水環境質量改善,促進污染減排,把污染物總量降下來,同時要提高生態系統修復能力,尤其是水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增強污染物接納能力和淨化能力。要繼續深入實施“水十條”,穩定現有Ⅰ—Ⅲ類水體水質,提高Ⅳ類水體水質,繼續減少劣Ⅴ類水體。

他建議,以飲用水水源地、城市黑臭水體等社會關注度高的水體整治為重點,倒逼相關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工作。要牽住工業污染“牛鼻子”,加快工業污水整治﹔加快農業面源污染整治,減少化肥使用,規范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加快建設城鄉污水處理設施,確保正常運行﹔保護修復水生態系統,進一步保護修復濕地,保障河流生態基本流量等。

“要加大水質改善在政府政績考核中的權重,同時強化執法督察、流域統籌協調、科技支撐等。”馬軍表示,要像治理大氣一樣治理水,落實各項措施,確保2020年地表水達到或好於Ⅲ類水體比例70%的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 人民日報 》( 2018年04月14日 09 版)

(責編:董菁、朱傳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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