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禁止一切干擾干預正常監測行為

2018年11月14日17:51  來源:中國環境報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近日印發《關於做好秋冬季空氣質量監測預報預警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各級環保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與氣象等部門的業務合作、信息共享和預警會商,21個市(州)城市空氣質量預報部門要鞏固加強現有“未來7天”城市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效果,進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氣預測准確率。同時,各級環保部門要建立健全預防本區域人為干擾干預自動監測站監測過程的工作機制,禁止採用固定(移動)噴淋、堵塞採樣系統等一切干擾干預正常監測的行為,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通知》明確,為有效應對今年秋冬季可能出現的重污染天氣,全省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社會化運維機構的質量管理,做好監督監管工作,認真考核運維質量,確保各項質控措施和制度有效執行。各社會化運維機構不得修改儀器參數,若發現處理儀器設備異常,要將異常情況信息第一時間反饋當地環保部門,確保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監測數據真實、客觀、有效。要做好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日常運行的基礎條件保障工作,特別是在秋冬季重污染高發時期,堅決杜絕出現無故或長期中斷監測的情況。

《通知》強調,要加強數據審核和監視,綜合研判監測數據異常情況。各級環保部門要完善測管協同機制,健全數據審核和監視值班制度,建立城市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異常數據處理機制,發現數據異常,第一時間報告,綜合分析異常數據產生的原因,分類施策。一旦確定不是監測儀器設備造成數據異常,要及時報告環保行政管理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監測異常及周邊環境空氣質量異常情況,確保大氣污染防治成效。(記者王小玲)

(責編:初梓瑞、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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