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公眾環保參與的感悟與啟示

2019年01月15日08:43  來源:中國環境報
 
原標題:新西蘭公眾環保參與的感悟與啟示

  2018年12月,筆者隨團參加了為期20天的“四川省赴新西蘭生態文明與綠色發展”專題培訓。在新西蘭期間,筆者體會最深的是,新西蘭人對自然的敬畏發自心底,對資源的利用精准節制,尤其是可持續發展理念和環境保護意識深入人心,人們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參與熱情、參與程度世所少見。生態環境保護既是新西蘭人的關注焦點、公共議題,更是全民參與、全民行動。

  新西蘭公眾環保參與的人文分析

  新西蘭政府宣布,將於2019年啟動“新西蘭生活標准”,全面取代GDP成為衡量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福祉的新的指標體系。這標志著新西蘭在全球率先從以“經濟增長”為核心目標進入到以“關心自然和人類福祉”為核心目標的高級發展階段。

  全球經濟發達國家眾多,為什麼新西蘭能夠率先進入生態文明建設的第一梯隊?筆者認為,這與新西蘭人對傳統文化的傳承有很大關系。

  毛利人對大自然的敬畏和熱愛,已成為新西蘭的一種文化傳承。“在新西蘭,人不是土地的主人,不是人類擁有土地,而是土地擁有人類。”林肯大學Mick教授這樣解釋。新西蘭南島40%的面積是保護區,在這裡,人們把自己作為自然環境的一部分,人類活動和自然體系自成一體。

  新西蘭人對自然的認識和態度,決定了他們對待資源和環境的行為。新西蘭人居環境設計遵從了“簡潔”“適用”的原則,城鄉建設中看不到鋪張浪費,技術和材料的運用非常節制,僅僅是滿足功能需要。景區開發也將對自然的影響降到最低,盡可能還自然以寧靜。

  新西蘭人對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更體現了節制。“我們強調資源利用如何做到‘最佳’、最有效,而不是最多、最大化。”林肯大學大衛教授說。

  在新西蘭民眾看來,不指望政府能做好所有的事情,民眾必須自己行動。這種認識和意識在新西蘭已成為普遍的社會共識。對於基層環境治理,民眾比政府更清楚訴求,想法更切合實際。正是這種自覺、自律及主動行動的精神,使得新西蘭民眾成為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的根本力量。

  新西蘭公眾環保參與的社會分析

  如果說新西蘭人對生態環保有著天然的熱情和源動力,那麼,這樣的熱情和源動力還需要良好的社會環境來推動和釋放。通過考察,筆者認為新西蘭公眾環保參與的社會環境尤其是政府管理值得借鑒。

  政府要帶領人民一起做事。在新西蘭,政府管理環境主要通過幾個方面:首先是立法,包括制定標准,限制、限量、司法起訴等﹔其次是通過財政預算,設立綠色發展基金開展環保行動﹔再次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體現“使用者付費”﹔最后就是引導民眾自願、主動開展環保,鼓勵社區、個人環保行動。最后這一條,最能體現新西蘭政府的施政理念:政府將自上而下的管理與社區公眾自下而上的行動相結合,不僅為人民做事,還帶領人民一起做事。

  要為公眾參與創造良好的條件和渠道。在新西蘭,政府、企業、社區和公眾在環保事務方面是一種信任與合作的關系,行政許可相對人也是一種合作。這種廣泛的、深度的公眾環保參與,正是基於信任與合作建構起來的,政府為保障公眾參與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首先,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廣泛征求公眾意見。這一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發動群眾、統一思想、集思廣益的過程,既尊重了民意,也符合民意。其次,充分保障公眾知情權,公眾知情權受法律保護。第三,政府與社區合作實施項目。在北島瑞格蘭小鎮,有一個“極端零廢物”非政府組織,倡導餐廚垃圾有機堆肥和其他垃圾分類回收、減量利用,得到了當地居民積極響應和社會捐助,進而倒逼政府繼續推動實施該項目。這種社區或環保組織自發行動,取得良好效果后倒逼政府有所作為,是公眾參與的最高層次,這在新西蘭是一種常態。

  政府管理有所為、有所不為,為公眾環保參與大量留白。新西蘭公眾參與環保為什麼熱情高、程度深、效果好?這和新政府管理有所為、有所不為有著巨大關系。在新西蘭,政府真正做到了管得少、管得嚴、管得精准、管住關鍵,不該管的徹底放手,從而為公眾參與環保留下大量空間。

  一是管理層級少。不同層級政府職責分明、各就其位,真正實現了小政府、大社會。二是管得少。以旅游開發為例,規劃確定后,政府隻管道路建設,其他交由市場經營。正是因為管得少,公眾才會更加積極地參與。三是管得精准。政府對企業的經營許可管得又嚴又細,操作細節上都進行了限制。相反,對群眾的許可,審批非常簡單,許可有效時間長。四是預先管理。政府環境管理堅持結果導向,污染治理過程由農場主或企業主自身主導完成,造成嚴重后果依法訴訟追責。政府預先提供科學指導和專家支持,對污染治理過程管控得少,結果反而倒逼農場主、企業主在環境治理上更加主動、更加自律。

  做好四川公眾環保參與的對策與建議

  新西蘭公眾參與環保程度深、社會動員充分,這和其基本國情、人文素養、體制機制、發展階段緊密相關,有其獨特而不可復制之處。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我們有我們的制度優勢。基於目前條件和現實水平,結合四川實際,筆者對下一步深入推進公眾環保參與提出如下建議:

  大力實施環境教育和生態文化培育“四大行動”,提升公眾環保素養。四大行動包括: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的“教育行動”,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體系的“孵化行動”,以生態文化、環境教育示范為核心的“基地行動”,以“綠色社區”“綠色家庭”為載體的“細胞行動”。

  大力扶持非政府組織、環保志願者“第三方力量”,做大生態環保“統一戰線”和“朋友圈”。通過政策、資金、榮譽等多種方式途徑,大力扶持、培育和激勵“第三方”力量。培育以大學生為主體的“青年環保志願隊伍”,培養以科研人員為主體的“科技環保志願隊伍”,扶持培育環保NGO等非政府組織隊伍。

  系統搭建公眾環保參與“四大平台”,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建立“官民溝通”交流平台。通過鼓勵、倡導、要求更多官員和群眾直接對話,讓更多群眾參與到環保中來。建立有獎投訴舉報平台。每年設立資金獎勵投訴舉報各類環境問題的公民,激勵公眾參與監督。建立環保設施公眾開放平台。讓公眾了解環保知識、工藝和環保措施、行動,增進環保素養,減少和避免“鄰避效應”。建立協管平台。建立專兼職的環保網格監督員隊伍,協助各級環保機構及時發現解決身邊的環境問題。

  綜合實施環境信息公開舉措,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建立起一套政府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完整法律制度體系,明確環境信息公開的責任體系,全方位推進信息公開。強化環境信息公開載體建設,建立統一的、專門的環境信息公開網站,為公眾提供更加便捷的環境服務。強化環境信息公開媒體監督,充分發揮媒體引領、“帶頭發問”和倒逼公開的監督優勢,推動政府和企業做到應公開、盡公開,主動公開,爭取主動,通過及時、充分的信息公開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

  作者單位:四川省環保宣教中心

  (曹小佳)

(責編:朱傳戈、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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