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擬於7月1日執行國六標准

杜娟、王楚涵

2019年01月19日08:27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廣東擬於7月1日執行國六標准

31微克/立方米,2018年廣東PM2.5年均濃度創下歷史新低,藍天保衛戰交出漂亮成績單。1月19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召開發布會,通報了去年全省空氣質量狀況和今年藍天保衛戰思路。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臭氧已經成為我省大氣治理中面臨的最主要問題,2018年臭氧作為首要污染物的佔比接近6成,遠遠高於PM2.5。為此,廣東計劃按照原先的部署,擬從2019年7月1日起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准。

汕尾湛江茂名空氣質量居前三

2018年,我省空氣質量總體保持良好,六項污染物指標年評價濃度均達到國家二級標准。全省PM2.5、PM10、NO2、O3-8h、SO2和CO年評價濃度分別為31、49、28、154、10微克/立方米和1.1毫克/立方米,同比變化分別為-6.1%、-3.9%、-3.4%、0.7%、-9.1%和-8.3%。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AQI達標率)為88.9%,較2017年下降0.5個百分點﹔珠三角地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AQI達標率)為85.4%,較去年上升0.9個百分點。

省生態環境廳大氣環境管理處副處長張瑞鳳表示,全省大氣六項污染物年評價濃度連續4年達標,珠三角地區大氣污染物各項指標與上年同比全面改善,全省和珠三角PM2.5年均濃度再創新低,深圳、惠州、湛江、汕尾市連續4年PM2.5年均濃度保持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廣州市PM2.5年均濃度連續2年達標,佛山市PM2.5年均濃度首次實現達標,汕尾市PM2.5年均濃度(23微克/立方米)首次達到世界衛生組織(WHO)第二階段控制目標,也是歐盟現行標准。全省各城市按照環境空氣綜合質量指數排名,汕尾、湛江和茂名位列前三。

臭氧成首要污染物佔59.6%

未來“廣東藍”還將更藍!近日省政府印發的《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又提出了全省空氣質量改善的新目標:到2020年,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AQI)達到92.5%,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各地級以上市空氣質量六項基本指標年均濃度均達到國家二級標准,深圳市力爭PM2.5年均濃度降至25微克/立方米以下。

在PM2.5污染問題大幅改善的同時,臭氧仍是廣東空氣治理中面臨的難題。數據顯示,去年全省臭氧濃度略有上升,也是六項污染物中唯一出現上升的﹔臭氧作為空氣中首要污染物比例達到59.6%,遠遠超過PM2.5(佔21.5%)和NO2(佔10.6%)。

是否提前實施國六?將舉行聽証會

機動車尾氣是城市中氮氧化物排放的重要來源,其減排對臭氧和PM2.5治理有著重要意義。去年8月,《廣東省提前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准方案(征求意見稿)》公布,其中要求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實施國六標准﹔廣州、深圳市提前實施國六標准的具體日期和要求經省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后分別由廣州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另行公告實施。但值得關注的是,這一征求意見稿至今並未正式印發。

與此同時,深圳是省內計劃最早實施國六標准的城市,原定於今年1月1日實施,但其后深圳將時間推遲到今年的7月1日。其理由是緩解經銷商的“國五”車型的庫存壓力,同時也為生產商留出更多升級產品的時間。

去年11月,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提前執行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准工作方案》,當時預計從2019年3月1日起提前執行輕型汽車國六(b階段)排放標准。但廣州是否會在3月1日提前實施國六,廣州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的答復是:“以市政府最終公布時間為准。”

那麼,全省實施國六的時間點是否會推遲呢?昨日,省生態環境廳大氣環境管理處處長李智廣表示,鑒於近年我省臭氧污染問題凸顯,全省擬按照原計劃在今年7月1日實施國六機動車排放標准,預計還將舉行聽証會。

(責編:易瀟、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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