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碳匯 種樹人變身“賣碳翁”

劉 暢 張佳欣

2019年02月19日08:1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原標題:林業碳匯 種樹人變身“賣碳翁”

游客在江蘇省邳州市銀杏林裡游玩

楊天民攝

湖北省咸寧市大路村林業碳匯項目

仟億達億碳(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供圖

內蒙古盛樂國際生態示范區宣傳牌

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供圖

新疆那拉提草原風光

楊天民攝

新疆特克斯縣克拉峻草原深處,牧民在騎馬

楊天民攝

我們的地球正在涌現更多綠色,其中,中國作出了重要貢獻。據美國航天局最近公布的一組衛星數據表明,全球從2000年到2017年新增的綠化面積中,約1/4來自中國,貢獻比例居全球首位。近些年來,一個接一個的植樹造林和森林養護行動使“中國綠”在世界地圖上不斷鋪展。在眾多綠化手段中,林業碳匯創造出越來越重要的生態、社會和經濟價值,助力中國植樹造林面積不斷加大,使山區林農和購買碳匯的企業從中受益。原來靠伐木獲利的種樹人,也變成了愛護、養育森林的“賣碳翁”。

森林固碳增加碳匯

隨著全球經濟不斷發展,人類頻繁使用化石燃料,砍伐森林,導致空氣中二氧化碳含量越來越高,溫室效應不斷積累,全球氣候變暖。據了解,減緩氣候變暖的措施主要有兩種,一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二是增加溫室氣體的吸收,第二種方式便是增加碳匯。

“碳匯”一詞在《京都議定書》中被定義為“從大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或機制”。碳匯包括森林碳匯、農業碳匯、海洋碳匯等,其中森林碳匯是增加碳匯、減少排放成本較低且經濟可行的方式。據悉,林木每生長1立方米蓄積量,大約可以吸收1.83噸二氧化碳,釋放1.62噸氧氣。

據中關村綠色碳匯研究院的專家介紹,《京都議定書》的生效讓原來看不見、摸不著的碳匯產生了價值,可在碳市場進行交易。發展中國家可以將經核証的減排量出售給發達國家,用於抵銷發達國家承擔的減排義務,這個過程就是碳減排量市場化。作為碳交易的產品之一,林業碳匯利用森林的儲碳、固碳功能,通過造林、再造林和專業化、人為化的森林經營管理等活動,吸收和固定大氣中的二氧化碳,並按照相關規則將碳匯減排量進行交易。

如此一來,通過植樹造林和森林管理獲得的碳匯減排量便實現了價值化。原來,森林默默發揮著“減碳”“貯碳”等生態服務功能。有了林業碳匯,這些功能得以被計算和交易,實現了量化和貨幣化﹔通過市場化手段,森林的生態價值也被更多人所知曉,帶動更多植樹造林工程和愛林護林行動。

近年來,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林業碳匯的發展,因地制宜開展相關項目,並積極推動碳交易市場的建立和完善。我國於 2013 年陸續開啟了上海、北京、天津、湖北、廣東、深圳、重慶 7 個碳交易試點市場,並於 2017 正式啟動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2018年底,國家發改委等9部門印發了《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行動計劃》,提出將林業碳匯優先納入碳交易市場。

“賣碳翁”鼓了腰包

林業碳匯項目的開展,使原來靠砍木、賣木獲利的伐木工,變成了愛護、養育森林的“賣碳翁”。

在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昭覺縣燕窩塘山區,林木青翠,郁郁蔥蔥,山間長滿了一人多高的雲杉、冷杉等植被。這裡便是諾華川西南林業碳匯、社區和生物多樣性項目的一部分成果。這片靜靜矗立的林子一邊通過保持水土、涵養水源、調節周邊小氣候等方式發揮著自身的生態價值﹔一邊為當地林農提供就業機會,創造勞動收入。

據初步統計,幾年來,當地村民通過參與項目整地、栽植、補植補造、圍欄建設等獲得的勞務收入已超過2600萬元,在項目區培育苗木獲得收益1300余萬元,項目區村民人均增收約2160元。

“在林業碳匯交易中,賣家是項目業主或碳資產公司。買家包括控排單位、碳資產經銷商、開展自願減排的各類企業以及組織和個人。”中關村綠色發展新型智庫專家、中關村綠色碳匯研究院執行院長李金良告訴筆者。“‘賣碳翁’主要通過兩種途徑從林業碳匯項目中獲得實惠:對於公司獨立開發的碳匯項目,林農可以參與造林、營林、護林等經營活動,獲取就業機會和勞務性收入﹔對於合作開發的碳匯項目,林農不僅可以獲得營林造林方面的勞務收入,而且可按合作開發協議,獲得相應的碳匯收益和林木收益。”他說。

仟億達億碳(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田衛然向筆者表示:“當地林業局要正確向林農科普林業碳匯如何開發、如何產生價值,隻有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才能調動更多林農參與碳匯市場。”

此外,林業碳匯的開發包括項目設計、審定、備案、實施、碳匯量測量、減排量核証、減排量簽發等一系列流程。從種下一棵樹,到計算其生產的碳匯和減排量,都需嚴格遵循我國發布的林業政策項目方法學,目前包括森林經營、竹林經營、碳匯造林、竹子造林等4類。據悉,為了計算和監測碳匯,項目方法學對林地清理、整地、間伐、補植、施肥、除草等活動都做出了特別要求。

2014年10月,全國首個農戶森林經營碳匯交易體系——臨安農戶森林經營碳匯交易體系發布。這個交易體系的創新性在於使農戶直接經營森林,獲得林業碳匯收益。林農開展造林營林項目獲得的“減排量”,經認証后可登記為“林業碳匯証”。持証林農可將“碳匯減排量”托管於華東林業產權交易所,由自願購買者進行認購。當地老百姓在碳匯交易完成后,感慨道:綠水青山果真就是金山銀山,守護好眼前的森林,收入就流入了自家的錢袋子裡。

企業個人踴躍參與

2015年5月,全國首個國家核証自願減排(CCER)林業碳匯項目——廣東長隆碳匯造林項目,在廣東省碳排放交易所成功交易。該項目所有減排量包括首期簽發的5208噸CCER碳匯,由控排企業廣東省粵電集團以每噸20元的單價簽約購買,成功實現國內第一筆林業碳匯CCER交易。

控排企業作為買家參與林業碳匯交易是如何受益的?李金良告訴筆者,這些企業可以獲得低成本的碳匯減排量,用於減排履約,降低企業減排成本。對於開展自願減排的企業買家,購買碳匯進行碳中和、碳補償,可以培養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樹立企業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綠色品牌形象。當前,已有很多企業如微軟、殼牌、匯豐、建設銀行等購買碳匯,用於履行社會責任。學者李怒雲指出,在減少碳排放的同時,發展林業碳匯,可以為企業提供減排緩沖周期,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減排的壓力。

2007年,我國出現首例個人捐款認購碳匯。此后,越來越多的個人和企業通過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等公益機構捐款認購碳匯。為了鼓勵更多社會大眾履行環保責任、促進生態公益,廣東省開發了碳普惠制度,對小微企業、社區家庭和個人的節能減碳行為進行量化賦值。居民低碳出行、節約水電等低碳行為,可以兌換成相應的“減碳量”,獲得所在城市頒發的“碳幣”,通過“碳幣”兌換購買一定數量的林業碳匯,或資助一棵樹木的生長。

“未來,林業碳匯將擁有廣闊的發展空間,通過發揮優質碳減排產品的優勢,造福廣大林農,為國家溫室氣體減排作出更多的貢獻,”李金良信心滿滿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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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碳交易的眾多產品之一,植樹造林和森林管理獲得的碳匯減排量也隨之實現了價值化。實際上這也是林業碳匯這種生態服務(生態產品)實現貨幣化的過程。這是生態服務市場化的突破,對促進當地可持續發展、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

目前,在國內外碳交易市場中,林業碳匯項目獲得的減排量已經成為可交易的商品進入了市場。但是,根據國內外碳交易的規定,並不是所有造林和森林吸收的二氧化碳都可以交易。必須按照相應的規則和條件開展造林和森林經營活動所形成的減排量才能交易。

首先,要開發可交易的林業碳匯項目需滿足土地合格性的要求。其次,開發可交易的碳匯項目需要具有額外性。額外性是指碳匯項目活動所帶來的減排量相對於基准線是額外的,即這種減排量在沒有擬建碳匯項目活動時是不會產生的。如何確定一個項目是否具備額外性?通常依據項目方法學要求,按照一定的步驟和程序進行額外性論証。

方法學是指用於確定項目基准線、論証額外性、計算減排量、制定監測計劃等的方法指南。2013年以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先后備案發布的林業碳匯項目方法學有四個:碳匯造林項目方法學、竹子造林碳匯項目方法學、森林經營碳匯項目方法學和竹林經營碳匯項目方法學。

當前林業碳匯項目主要有4類:清潔發展機制碳匯項目、中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碳匯項目、國際核証碳減排標准碳匯項目和其他林業碳匯項目。

目前,按照項目的核心技術措施,林業碳匯項目可分兩大類:一是在無林地上的造林項目﹔二是在有林地上的森林管理項目。根據國內外的通行做法,林業碳匯項目減排量開發主要有以下7個步驟:項目設計、項目審定、項目備案注冊、項目實施、項目監測、減排量核証及其備案簽發。

(中關村綠色碳匯研究院提供)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19年02月19日 第 08 版)

(責編:施麟、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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