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熄焦水超標百倍 污染問題十分突出

2019年05月07日08:24  來源:中國環境報
 
原標題:熄焦水超標百倍 污染問題十分突出

呂梁市金桃園焦化公司焦爐四處冒火、濃煙滾滾。

  2018年11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回頭看”,並統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發現山西省推進焦化產業升級改造不力,優化產業布局形同虛設,污染治理避難就易,污染問題依然十分突出。

  焦化產能“越調越多”,污染治理避難就易

  焦化是山西省重要產業,近年來山西省焦炭產量每年保持在8000余萬噸,位居全國之首。2017年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指出,山西省焦化產能調整重組多年來推進不力,調整重組效果十分有限,缺乏以環保治污倒逼產業轉型升級的決心,對企業提標改造一再放鬆要求。為此,山西省整改方案明確,加大焦化行業的整合力度,提升改造傳統產業﹔加強環境監管,2017年底前,確保全省焦化行業穩定達標排放。

  此次“回頭看”發現,山西省焦化產業調整優化力度不夠,焦化產能“越調越多”,污染治理避難就易,焦爐無組織排放、熄焦水超標等問題十分突出。

  放任焦化產能新一輪擴張,優化產業布局要求形同虛設,污染排放問題十分突出

  焦化產能擴張沖動依然強烈。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將產業結構優化調整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突破口,明確提出重點地區嚴禁新增焦化等產能。但督察發現,山西省推進大機焦建設、提升行業裝備水平的過程,也是放任焦化產能新一輪擴張的過程。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2009年核定全省焦化產能為18794萬噸,截至2018年9月實際建成產能14768萬噸﹔山西省將產能差額作為新、擴建焦化項目產能置換指標。在其他省份大力推動獨立焦化企業淘汰轉型的情況下,山西省這些預留產能指標正在被加速釋放。經核實,山西省當前在建焦化項目8個,涉及新增產能1070萬噸﹔擬建項目10個,涉及產能1336萬噸。一方面是近幾年全省焦化產能利用率不足60%,另一方面又在大干快上,加速焦化行業產能擴張,產業結構調整陷入“越調越多”的怪圈。

  此外,山西省2018年9月出台的《焦化產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轉型升級實施方案》雖提出堅決控制產業規模,確保建成焦爐產能總體穩中有降,卻無任何實質性控制措施。晉中市焦化行業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甚至提出,充分利用閑置產能(即未建產能)指標,提高產能指標利用率,變相鼓勵新擴建焦化產能。

  優化產業布局要求形同虛設。為改變焦化產業布局過於分散問題,2017年11月,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聯合出台《山西省焦化產業布局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擬集中在5個地市打造12個重點焦化園區,實現產業集聚發展﹔太原全市及其他地級市城區和郊區嚴禁新建、擴建焦化項目,現有焦化項目逐步搬遷。但實際工作中,各地對此置若罔聞,依然各行其是,《意見》淪為一紙空文。

  2018年初,太原市政府向山西省政府請示將清徐縣納入全省重點焦化產業園區布局規劃,建設年產1500萬噸的焦化園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出具意見同意在不超出太原市總產能的前提下,清徐縣可保留一定焦化生產能力,明顯違背自己提出的產業布局優化要求。《意見》中明確晉中市2個重點焦化園區位於介休市和靈石縣,但平遙縣經濟和信息化部門仍於2017年12月對平遙煤化集團134萬噸/年焦化項目進行備案,並稱該項目符合《意見》要求。該項目建成后,平遙縣焦化產能將增加到300萬噸。

  污染排放問題十分突出。在推進焦化行業全面達標治理過程中,山西省對焦爐無組織排放、熄焦水超標等問題疏於管理,焦化行業污染問題十分突出。

  督察發現,呂梁市金桃園焦化公司焦爐爐門破損嚴重、四處冒火,煙氣隨意排放、濃煙滾滾,污染場面觸目驚心﹔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焦爐集氣罩破損,出焦時煙氣大量散逸﹔長治市麟源煤業公司焦爐爐頂、煤氣上升管、爐門等處存在明顯的煙氣無組織排放現象﹔臨汾市晉能焦化有限公司裝煤、出焦時部分煙塵直接排放。

  廢水未經處理直接熄焦情況普遍,熄焦水超標問題十分突出。督察組抽取太原、晉中、臨汾、呂梁、長治、運城等地14家焦化企業的熄焦水進行檢測,有12家存在超標現象,其中10家揮發酚超標,平均超標174.3倍,大量污染物轉化為氣態排放。如山西銀焱集團婁煩東升煤焦有限公司部分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接熄焦,氨氮濃度為986毫克/升,超標38.4倍,揮發酚濃度為425毫克/升,超標849倍﹔臨汾市晉能焦化有限公司部分生產廢水未經處理混入熄焦池,熄焦廢水處理系統閑置,熄焦廢水繞過處理系統直接用於熄焦,熄焦水氨氮、揮發酚、氰化物濃度分別超標16.1倍、145.8倍和5.3倍﹔山西太岳焦化有限公司蒸氨塔、冷凝水等多種污水收集池設有管道與熄焦水沉澱池直接連通,部分蒸氨廢水及污水收集池內的污水未按要求經生化站處理,直接進入熄焦池﹔晉中市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部分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熄焦池,導致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異常升高。

  有關部門對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重視不夠,沒有很好地履行職責

  督察發現,山西省發展改革等部門及有關地市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重視不夠,對打好焦化產業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轉型升級態度不堅決,產業結構性、布局性污染問題依然突出。山西省各級經濟和信息化部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沒有很好地履行職責,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監管不力,焦化行業污染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責編:施麟、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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