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洮南市萬頃草原破壞嚴重

2019年05月15日08:33  來源:中國環境報
 
原標題:吉林省洮南市萬頃草原破壞嚴重

雛鷹公司征用草場違規改變草原用途用作魚塘。

  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吉林省開展“回頭看”期間收到群眾舉報,反映吉林省洮南市雛鷹農牧有限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破壞草原生態環境問題。為此,督察組於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專程開展現場檢查,發現群眾舉報屬實,當地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

  督察組收到多起關於雛鷹公司環境污染問題投訴

  洮南市是白城市下轄的縣級市,位於吉林省西北部,地處鬆嫩平原西南部。2014年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數據顯示,牧草地2.1萬公頃。吉林雛鷹農牧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雛鷹公司)年出欄400萬頭生豬一體化項目是洮南市招商引資重點項目之一,計劃使用草原10000公頃,規劃建設養殖小區86個,2013年9月開始建設,並於2014年陸續建成,目前已投入使用26個,存欄生豬53萬頭,佔用草原近10萬畝。

  自2016年以來,陸續有群眾向地方相關部門反映雛鷹公司生豬養殖場環境污染問題,主要反映養殖糞污臭味嚴重擾民和養殖廢水直排環境和破壞草原生態問題。2017年8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期間,督察組收到有多起關於雛鷹公司環境污染問題的投訴,2018年6月吉林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期間又收到10余起群眾投訴。白城市對外公布的調查情況認為群眾投訴屬實,但同時認為該養殖場各項污染物均達標排放。

  2017年12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指出,吉林全省毀草毀濕問題時有發生,並明確指出白城市存在的毀草問題。吉林省整改方案明確要求加大查處整改力度。

  雛鷹公司拆分審批項目搞變通,超面積違法佔地(草原)問題突出

  拆分審批項目搞變通。根據《草原征佔用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征佔草原面積超過七十公頃的,由省級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小於七十公頃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督察發現,在雛鷹公司生豬一體化項目申報審批過程中,肆意拆分、化整為零,降低審批層級,意圖規避監管。該項目一期計劃使用草原約10萬畝,本應作為一個整體項目報批,但實際卻被拆分多個小項目,這些項目均在同一時段、同一區域建設,屬於同一建設主體,均屬生豬一體化項目的組成部分。洮南市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畜牧業管理等多個部門揣著明白裝糊涂,在項目把關過程中順水推舟,對分拆項目予以備案或審批。尤其是市畜牧業管理局,作為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對19個項目審批一路綠燈,甚至在2015年9月15日同一天內集中審批生豬繁育二場、繁育三場、育成五場、育成六場等4個項目。

  私挖亂建肆無忌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明確規定,承包經營草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履行保護、建設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的義務。雛鷹公司未經審批,擅自改變草原用途,私自開挖兩個魚塘,違規開墾種植水稻,未經批准建設科研中心辦公樓、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廠、潤禾日盛光伏發電項目等。督察發現,雛鷹公司儼然將草原變成“自留地”,肆意開挖大量溝渠,分割草原,嚴重破壞草原的整體性。園區內道路縱橫,修路過程中隨意挖溝取土,未採取任何修復措施。

  督察還發現,雛鷹公司超面積違法佔地(草原)問題突出,在國土部門備案佔用492公頃土地,但實際佔用約624公頃,超佔面積達132公頃,草原破壞嚴重。洮南市對雛鷹公司破壞草原行為不但沒有查處,反而從2013年10月開始,在申請草原禁牧獎補資金時將這些草原上報,2013年至2015年合計享受獎補面積8099.95公頃,套取國家草原獎補資金84.68萬元。

  環境污染觸目驚心。督察發現,雛鷹公司養殖場距離周邊居民區最近距離約500米,項目自2015年陸續建成投產以來,不斷有群眾投訴養殖糞污氣味大,焚燒病死豬惡臭氣味難聞,在草原上亂排糞污廢水污染地下水等問題。督察組走訪雛鷹公司附近的黑水鎮豐滿村、黎家屯,向陽鄉向陽小學所在地、青鬆村、孫家窩棚、文化村平安屯等,村民一致反映吉林雛鷹公司臭氣熏天,蒼蠅成群,夏季不敢開窗戶,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尤其是距離雛鷹公司最近的文化村平安屯村民情緒激動,反映企業亂排糞污廢水,嚴重污染村民地下水。

  督察發現,雛鷹公司共建設30個大規模糞尿儲池,均為敞開式。企業還以改良土壤之名,直接將糞尿排放到附近草原,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督察組現場對地下水進行採樣,監測結果顯示,廠區內地下水總大腸菌群超過《地下水環境質量標准》中Ⅲ類標准932倍、濁度超標63.8倍,氨氮超標23.6倍﹔廠區外地下水濁度超標9.03倍、總大腸菌群超標2倍,污染十分突出,附近群眾苦不堪言。

  白城市黨委和政府對群眾反復舉報的雛鷹公司生態破壞問題查辦情況不檢查、不督促

  白城市黨委和政府對群眾反復舉報的雛鷹公司生態破壞問題未能引起足夠重視,對查辦情況不檢查、不督促,重發展、輕保護。洮南市黨委和政府草原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淡薄,對群眾舉報問題敷衍應付。洮南市畜牧、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在備案審批中任意而為,存在亂作為問題。

(責編:施麟、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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