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

劃定禁用區,對超標排放行為精准打擊

2019年05月21日08:35  來源:中國環境報
 
原標題:上海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

  日前,上海宣布從今年10月1日起,外環線(含)內區域禁止使用國一及以下標准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這是上海市為打贏藍天保衛戰又出“新招”,對排放尾氣超標的高污染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施精准打擊。

  近年來上海市大氣污染治理取得顯著成效,但非道路移動機械領域仍是薄弱環節。據悉,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保有量約10萬台,排放等級較低的國0和國1柴油非道路移動機械佔40%以上,排放超標率高達30%以上。

  國家“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明確提出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以下簡稱“高排放禁用區”),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監管的要求。為做好這項工作,上海市2018年對《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進行了修訂,明確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強監管的一系列法律要求和法律責任。市政府於近期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

  上海市自5月1日起已陸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和標志核發的工作。根據規定,在用機械必須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申報並“上牌”,新購機械也要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機械所有者可根據市生態環境局配套出台的《上海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和標志管理辦法(試行)》,在“上海市非道路機械管理平台”或到各區指定辦事窗口進行申報登記,領取識別標志。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強調,今后在上海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都必須懸挂一張專用環保號牌,並按機械的排放等級在符合規定的區域使用,違反者將面臨處罰。根據《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或者非道路移動機械未按照要求粘貼識別標志的,由市或區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改正,處每台1000元罰款。(蔡新華)

(責編:朱傳戈、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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