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邊秋冬季PM2.5須同比降4%

董鑫

2019年10月17日08:32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京津冀及周邊秋冬季PM2.5須同比降4%

昨天,生態環境部官網發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年-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要求今年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要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6%。

《方案》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區域內各城市均提出了空氣質量改善具體目標,包括PM2.5濃度同比下降比例和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天數。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現,在對北京、山西長治、山東濟寧三地的空氣質量改善要求中,三個城市的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目標為持續改善。

《方案》還首次提出將鋼鐵、焦化等重點行業的企業分為A、B、C三級,實施差異化應急管理和動態管理。對各地重點行業中鋼鐵、焦化、氧化鋁、電解鋁、炭素、銅冶煉、陶瓷、玻璃、石灰窯、鑄造、煉油和石油化工、制藥、農藥、涂料、油墨等15個明確績效分級指標的行業,應嚴格評級程序,細化分級辦法,確定A、B、C級企業,實施動態管理。

原則上,A級企業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強度等應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間可不採取減排措施﹔B級企業應達到省內標杆水平,適當減少減排措施。

對2018年產能利用率超過120%的鋼鐵企業可適當提高限產比例。

對其他16個未實施績效分級的重點行業,各省(市)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統一的應急減排措施,或自行制定績效分級標准,實施差異化管控。

對非重點行業,各地應根據行業排放水平、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程度等,自行制定應急減排措施。

(責編:孟哲、杜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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