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監督站約談兩家持証單位

趙令收

2019年10月28日08:41  來源:中國環境報
 
原標題:華北監督站約談兩家持証單位

  生態環境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華北監督站”)近日針對某核安全設備制造持証單位和某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制造持証單位發生的問題,分別對其進行了約談。

  督促持証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查找問題的根本原因

  近期,華北監督站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某核安全設備制造持証單位在無損檢驗活動中存在違反標准規范、未落實停工令上報要求,某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制造單位無損檢驗人員資格不滿足核與輻射安全部門規章規定。

  檢查發現問題后,華北監督站相關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要求現場監督員將相關事實核查清楚並做好記錄。在初步核查情況並確認問題后,安排項目負責人向這兩家單位分別發出項目文並提出了核安全監督要求,要求其會同設備和運輸容器採購單位制定開展全面排查,對相關設備和運輸容器採取抽查復檢的方式驗証質量,設備在排除質量隱患之前不允許交付驗收。

  同時,華北監督站將相關問題情況向國家核安全局進行報告。兩家持証單位隨后按照要求,聯合採購單位、第三方檢驗單位開展了排查復檢,結果表明核安全設備和運輸容器質量總體受控,但兩家持証單位質量保証體系運轉的有效性存在薄弱環節。

  鑒於上述情況,在與國家核安全局進行溝通並得到同意后,為督促持証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查找問題的根本原因、採取有效糾正措施避免同類問題再次發生,華北監督站對這兩家持証單位法人代表、總經理等負責人員分別實施約談,並向其發送了約談通知。

  約談達到了預期目的,將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對於存在未落實國家核與輻射安全法律、法規、政策、標准、規劃,存在嚴重核與輻射安全隱患,存在公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或屢查屢犯等七類情形的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有關企業,由國家核安全局或委托地區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對發生問題的持証單位實施約談……”

  約談這一形式,在核安全監管領域並不多見。為了督促有關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相關企業切實履行核與輻射安全責任,解決突出核與輻射安全問題,國家核安全局制定了《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約談暫行辦法》,華北監督站也相應地編制了約談規程。

  華北監督站負責領導主持了這兩次約談,並在約談中強調,確保核安全設備制造質量是保障核設施安全的重要基礎。他分別指出這兩家單位存在的問題,並要求兩家單位要以此次約談整改為契機,深入開展根本原因分析,從根子上反思問題,不能就事論事、停留於表象,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並有效落實,進一步推動質量保証體系發揮有效作用。強化核設備從業人員守法意識,提升核安全文化素養,培養嚴謹的工作作風,使遵章守規成為每個人的習慣。

  兩家持証單位相關負責人均表示,認識到了企業自身的薄弱環節,明確了以后的改進方向,對華北監督站所提整改要求誠懇接受,承諾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並以此為戒,爭取避免同類問題再次發生。

  約談達到了預期目的。華北監督站將持續跟進兩家持証單位的整改情況,通過現場核查、報告審查等方式驗証整改效果,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華北監督站在核安全設備制造監督中,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不斷增強自主發現問題的能力,對監督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開展約談活動,有利於推動企業落實核安全設備質量主體責任,積極解決核安全設備監督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典型問題,切實起到讓企業紅臉出汗的作用,以達到警示教育、幫扶提高的效果。

(責編:孟哲、杜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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