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強化源頭管控和信息公開

建立整治“散亂污”長效機制

2019年12月27日08:59  來源:中國環境報
 
原標題:建立整治“散亂污”長效機制

  武漢市全面、深入、長效開展涉水“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工作,所有整治信息須定期在政府網站上公開。從2020年1月起,武漢市將推行一項新的涉水“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機制,通過信息公開的方式,給相關執法部門和企業傳導更大壓力,加速整治工作的完成。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碧水保衛戰的工作部署,武漢市召開全市涉水工業企業專項執法工作推進會,會上啟動武漢市涉水“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專項工作。

  按照“關停取締一批、升級改造一批、整合搬遷一批”的工作思路,將在2020年一季度,全面完成涉水“散亂污”企業排查工作,制定“三個一批”企業清單。2020年二、三季度,全面完成涉水“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2020年四季度,健全涉水“散亂污”企業長效管控機制,形成較完善的控源、截污、納管的水污染源頭控制體系。

  涉水“散亂污”企業,是指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產業布局規劃,未辦理發改、經信、土地、規劃、生態環境、工商、質監、安監、電力等相關部門審批手續,違法違規排放污染物的企業。

  此次依法關停取締對象包括:不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產業布局規劃的企業﹔不符合產業政策、行業准入標准,沒有通過行業准入審批,沒有行業許可証的企業﹔屬於違法違規排放污染物,難以通過治理整改達標且環境風險較高的企業﹔存在安全隱患,通過整改無法達標的企業。

  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區政府要壓實涉水“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行動屬地管理責任,將涉水“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行動作為政府專項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及時認定和劃分“三個一批”企業,做到精准分類,落實依法治理,確保完成目標任務。

  各區政府涉水“散亂污”排查整治工作,將納入市河湖流域水環境“三清”行動考核范圍。對排查不到位、整治不落實、進度明顯滯后、監管嚴重失職的,進行通報批評並約談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對整治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予以通報表揚。

(責編:朱傳戈、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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