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9項不文明行為下月起依法治理

記者 任珊

2020年05月29日08:31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29項不文明行為下月起依法治理

開欄的話

禁止隨地吐痰、杜絕高空拋物、自覺垃圾分類、排隊守好“一米線”……《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即將實施。文明入法、德法共治,首都城市文明建設迎來新起點。

文明其表,制度其裡。文明的成長和成熟,離不開規則和制度的支撐。以法治剛性促進市民文明習慣“軟著陸”,夯實的是大家的法治與規則意識,標定的是日常行為的權責邊界,展現的是一座城市對善治的不懈追求。

提升城市文明是宏大課題,也是微觀實踐。每一次垃圾分類、每一次減速禮讓、每一次靜音觀影,折射的都是城市的文明風范。從今天起,本報推出“文明行為大家談”專欄,聚焦廣大市民學習條例、踐行文明的生動實踐,報道街道社區、基層單位推動“文明革命”的好經驗、好做法,以期助力城市文明水位不斷提升。敬請關注。

6月1日起,《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正式施行。這份由141萬余人參與“票選”的京版文明新規,不僅明確將懲治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29項不文明行為,還將患流感戴口罩、“一米線”、公筷公勺和分餐制等一系列疫情防控中的好做法、好習慣納入條例,以法律“硬制度”促進市民文明習慣“軟著陸”。

專家表示,文明行為促進立法涉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不文明行為隨時隨地都在發生,條例施行后關鍵要落實執法問題。破解執法難,需要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共同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質。

29項不文明行為

直擊生活“痛點”

文明行為與社會生活息息相關,下月開始,北京將重點治理公共衛生、公共場所秩序、交通出行、社區生活、旅游、網絡電信等6個領域的29類不文明行為。大到對突發事件中不配合應急處置措施的治理,小到對隨地吐痰、亂丟亂棄、亂寫亂畫等生活細節的勸誡,有裡有面兒,全面塑造首都北京的“文明范兒”。

其實,京版文明新規的出台凝聚著北京市民的共識。法規起草前,本市曾開展線上線下問卷調查,網上共有2200萬人次點擊,完成問卷141萬余人﹔線下入戶採集市民意見6400份﹔還通過本市四級人大代表聯動機制,收回問卷10751份。調查顯示,99.36%的受訪者對立法持支持態度,認為確有必要立法。

而條例中列出的6類不文明行為,就是由市民“投”出來的。問卷調查顯示,隨地吐痰、亂扔垃圾、高空拋物、共享單車亂停放等20多項行為市民“最反對”,反映最強烈,最終直接入法。

“遛狗不牽狗繩、往車外亂拋煙頭礦泉水瓶、隨地吐痰、噪音擾民等等,這些可以說都是市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痛點、難點。”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劉小妹認為,條例聚焦“痛點”問題、回應民眾關切,對文明行為和不文明行為進行精准畫像。

不僅如此,條例還回應現實需求,規定了與疫情相關的文明行為要求,包括在公共場所咳嗽、打噴嚏時遮掩口鼻,實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將這些行為上升到法規層面加以規范,一方面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另一方面引導人們養成講文明、講衛生、講科學的健康生活方式,彰顯首都特色。

鼓勵市民勸阻、制止、

舉報“不文明”

對不文明行為將有處罰。條例明確了每類行為涉及的法律責任。比如實施隨地吐痰、便溺,亂丟廢棄物,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產生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在公共區域堆放雜物等行為的,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等規定處理。

“之所以沒有在文明行為條例裡規定處罰細則,立法部門也是考慮到對現行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該條例作為一部文明行為基礎法規,隻要解決好與現行法律法規的銜接問題即可。”劉小妹解釋,對於現行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處罰措施的不文明行為,比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及物流配送等企業未有效履行相關管理職責,則明確了約談、罰款和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處置措施。

同時,為了進一步嚴懲不文明行為,條例中也有關於從重處罰的規定,“實施隨地吐痰等20余項不文明行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違反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幅度范圍內從重處罰。”

如何確保這些不文明行為執法、落實到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告訴記者,條例的另一大亮點,就是對治理措施作出規定,包括行政機關加強日常檢查、聯合懲戒,社會單位和個人勸阻、制止、投訴、舉報等。

為了發動社會力量、發動市民群眾進行共治,條例還提出,市民可以對不文明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向12345熱線或行政執法部門投訴、舉報,拍照、錄音、錄像等所做的合法記錄,將作為執法的參考。

“執法涉及城管、公安、物業等諸多部門,光靠執法部門來盯肯定力量不夠。”王磊表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才能實現超大城市精治共治法治,“市民把文明促進當成自己的事兒、當成責權利相統一的事兒,就越能夠激發各方主人翁意識。”

以環環銜接配合機制

確保執法

“不僅僅是北京,執法難是各國、各地區文明立法共同面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劉小妹坦言,一是執法力量薄弱,二是取証難。她表示,多元主體共建共治共享,是解決政府執法資源有限和不文明行為面廣量大突出矛盾的最有效機制。

除了廣泛、持久地做好文明行為宣傳教育工作,還要明確各政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和個人的權利義務。“比如這次條例中,在日常執法機制外又規定了身份查驗、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証據互認、聯合懲戒等機制,規定了公共場所和設施、物業、保安、環境衛生等行業和服務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勸阻、制止不文明行為的權利義務,通過構建環環銜接的配合機制來保障條例實施。”劉小妹表示。

劉小妹還提出,應及時表彰和獎勵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以此激勵人們爭做文明行為的表率。

鏈接

重點治理的6類29項不文明行為

1.公共衛生

(一)隨地吐痰、便溺﹔

(二)亂丟煙頭、紙屑、塑料袋等廢棄物﹔

(三)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排隊等候隊伍中吸煙﹔

(四)在公共建筑物、公共設施設備上亂寫亂畫、亂貼小廣告﹔

(五)隨意傾倒生活垃圾,不按規定進行垃圾分類。

2.公共場所秩序

(一)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

(二)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娛樂、健身時使用音響設備產生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三)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或者採用其他發出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四)以謾罵、起哄等不文明方式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

(五)在遇有突發事件時,不配合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交通出行

(一)駕駛機動車亂停靠、亂插隊、亂鳴笛,不規范使用燈光,行經斑馬線不禮讓行人,違法佔用應急車道﹔

(二)駕駛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通行,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逆行,亂穿馬路﹔

(三)行人不按照交通信號通行,亂穿馬路,翻越交通護欄﹔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搶佔座位﹔

(五)從車輛中向外拋物﹔

(六)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不按照規定停放。

4.社區生活

(一)在樓道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

(二)遛犬不牽引,犬便不清理﹔

(三)違反規定裝修作業或者室內產生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四)在公共區域內擅自設置地樁、地鎖或者其他障礙物阻礙機動車停放和通行﹔

(五)在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為電動車充電﹔

(六)佔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5.旅游

(一)以刻劃、涂污或者其他方式損壞文物古跡、旅游設施﹔

(二)採挖景區植物,攀折花木,損壞草坪、樹木﹔

(三)傷害或者違規投喂動物。

6.網絡電信

(一)編造、發布和傳播虛假、低級庸俗、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

(二)擅自泄露他人信息和隱私﹔

(三)撥打騷擾電話,發送騷擾短信﹔

(四)以發帖、跟帖、轉發、評論等方式侮辱、誹謗他人。

(責編:丁亦鑫、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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