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將如何加強監管推進“禁塑”?看這裡!

譚琦

2020年08月07日15:39  來源:南海網
 

  一個合格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有哪些標准?近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術要求》,對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生物降解性能、衛生性能、試驗方法、檢測規則、標識等指標進行了詳盡的規定,該標准將於2020年7月1日起實施。“禁塑”將如何進行監管?該標准的實施就能為監管提供一把“科學標尺”。

  據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海南“禁塑”將建立“法規+名錄+標准+執法快檢辦法+替代品產能”的閉環政策框架,通過法規和標准助力監管工作的開展。

  一張“身份証”

  打造全流程可追溯體系

  一些塑料袋上都會印有“環保”的標識,標明材料和廠商,但這些塑料袋都符合環保要求嗎?如何監測?許多使用者不知道,監管部門也很難定義,在監管執法上一直缺少相關的標准。為全生物降解塑料袋制定一個標准,也能為執法提供依據,《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術要求》就是這樣的標准。

  “在《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術要求》中規定,進入我省生產銷售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替代品,需要在管理平台上報產品以及企業的相關信息,生成一個二維碼並印在包裝上。”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土壤和農村環境管理處工作人員陳曦介紹道,目前海南已經完成了禁塑工作管理平台的研發,運行后將對進入海南市場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產企業信息和產品信息等納入平台管理,實現全流程可追溯,推動市場監管執法信息化。

  “包裝上的二維碼相當於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一個‘身份証’,可以通過對二維碼的監管,再加上產品的質量標准,以及檢測方法的配合對產品進行監管。”陳曦提到的二維碼是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電子監管碼,生產者從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平台申請,不同成分比例的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需要申請不同的電子監管碼。

  據了解,該標准參考國家標准《塑料制品的標志》的有關規定,對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上印刷制作的圖形標志和電子監管碼進行了專門規定,這些規范的標志將為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市場監管、質量監督抽查和產品追溯提供便利。

  一個圖形符號

  標識塑料制品的原料和功能信息

  《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術要求》對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外表標識也有著嚴格的要求,一個標准的產品需要有圖形符號、代號、功能性說明、補充說明、標識等信息。

《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術要求》中規定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圖形符號。記者譚琦/攝

  和傳統塑料袋上的三角形循環箭頭標識不同,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圖形符號為一個帶箭頭的環形指向一片葉子,環形的中間需要標注全生物降解材料的代號。“例如常見的全生物降解塑料袋的主要材料是PBAT,代號為‘53’,還要在標識的下方標注原料和比例。”海南省塑料行業協會秘書長周鴻勛介紹道,在標識的右側還需要標注“全生物降解”字樣和是否為食品接觸用,圖形符號的加入使得產品相關信息一目了然,便於辨識和管理。此外,全生物塑料降解制品還需要在包裝內標明包括圖形符號、電子監管碼、產品名稱、規格、數量、批號、生產日期、廠名、執行標准號、保質期等。

  “預計今年8月,我們的生物降解性能檢測實驗室也能建成,快速檢測方法也即將推出,完善我省全生物降解塑料及其制品的檢測能力,可以更好地為執法監管提供技術支撐。”陳曦介紹道,快速檢測明確了全生物降解和不可降解的材料,根據材料的比例和成分來確定塑料制品是否真正實現完全降解,將原本需要6個月的檢測時間縮短到幾分鐘,為執法監管提供“標尺”。通過這一系列的手段,能夠提升監管的效率,降低監管的成本,最終實現替代品快速有效的替換。

《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術要求》中規定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需要有相應的圖形標志。記者譚琦/攝

  “禁塑”名錄將動態調整

  探索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在監管的過程中,市場監管部門將會與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禁止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我們將通過健全舉報獎勵管理制度、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聯系形成監管合力、強化‘禁塑’執法監管工作中‘雙隨機一公開’的機制運行、宣傳普及等措施,加強‘禁塑’監管工作。”海南省市場監管局執法局局長張威善表示,在“禁塑”執法中適用一般程序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將依據行政處罰信息公示相關規定,公示行政處罰信息,實行跨部門聯合懲戒,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如何對監管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根據《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中規定:生產、銷售禁止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中零售攤販銷售禁止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並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經營者使用或者提供使用禁止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零售攤販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禁塑”后,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登場,普通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該如何回收利用,也是需要考量的問題。

  “海南即將開始生活垃圾分類,第一批禁止的塑料制品中大部分會成為生活垃圾的一部分,我們將結合垃圾分類工作,明確生產端和消費端的責任,對塑料制品進行回收。”陳曦介紹道,“禁塑”工作中也不斷正在探索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將會和相關部門共同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回收的工作,建立起操作性強、鼓勵公眾參與的回收制度,完善后期對於塑料制品和其他的生活垃圾回收后無害化處理基礎設施的建設,達到塑料制品實現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目的。

  此外,海南將根據第一批名錄禁止的情況、替代品的供給能力以及新材料對於新的替代品性能的滿足情況進行評估,對“禁塑”名錄進行動態調整。

生產出來的全生物降解塑料袋。記者譚琦/攝

  名詞解釋

  全生物降解塑料:

  在自然界中如土壤和/或沙土等條件下,和/或特定條件如堆肥化條件下或厭氧消化條件下或水性培養基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並最終降解變成二氧化碳(CO2)或/和甲烷(CH4)、水(H2O)及其所含元素的礦化無機鹽以及新的生物質的一種塑料。

  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

  以全生物降解塑料為原料,可加入適當比例的澱粉、纖維素等可生物降解的天然高分子材料以及其他無危害的無機填充物、功能性助劑,通過採用擠出、注塑、吹塑、流延、復合等方法加工而成的制品。

(責編:趙春曉、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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