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水工建筑物遇見險情如何搶護?聽聽專家怎麼說

人民網記者 余璐

2020年08月09日16:33  來源:人民網
 

7月下旬到8月上旬是每年我國北方地區的主要多雨期,也是防汛的關鍵時期。汛期,這些水工建筑物常見險情有哪些?如何搶護?人民網記者採訪了水利部相關專家。

凡屬險情 須緊急搶護

專家表示,汛期,堤、壩、涵等水工建筑物突然出現險情時所進行的緊急搶護措施,又稱搶險。大汛期或遇超標准洪水時,或因為平時高水位,水壓力、流速和風浪加大,各類水工建筑物均可能因高度和強度不足出現險情,也可能因為存在隱患和缺陷而出現險情。當江河水位由高水位迅速回落時,有時可能出現塌坡和潰堤等險情。寒冷地區的河流,在冬春汛期還可能產生冰塞、冰壩而壅高水位,使堤防和涵閘出現險情。在非汛期,水工建筑物運用不當,也可能突發險象。凡屬險情,須緊急搶護,避免失事。這是險情搶護的特點。

險情,特別是大汛期的險情發展很快,必須立即迅速搶護。”水利部防御司相關人士如是說。

 

圖注:汛期險情,各種水工建筑物特別是防洪工程可能出現的險情。

汛前做好准備工作 爭取搶險主動權

“平時應貫徹‘以防為主,防重於搶’的方針,對水工建筑物進行經常和定期的檢查、觀測、養護修理和除險加固,消除隱患和各種缺陷損壞。為了使搶險主動,汛前要做好各項准備工作。”水利部防御司相關人士談到,一是思想上要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幸心理﹔二是組織上要建立嚴格的責任制,成立各級防汛搶險機構和組織,人員落實,責任明確,紀律嚴明﹔三是要有充分的物質准備,汛前備足必要的料物,可按險工情況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既往經驗進行備料,並有充分余富。汛期風大浪急,尤其是夜晚搶險,一定要准備好通信聯絡、交通工具和可靠的照明等。

“工程技術上,汛前對工程,特別是堤防及其險工段,進行必要的維修,使之達到一定的防汛標准和防御能力。如有的工程或其局部汛前無法達到相應的標准,則更應做好當險情發生時能進行搶險的各項准備。”專家說。

(責編:余璐、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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