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兩山’理念 助力綠色發展”系列訪談

水利部副部長魏山忠:強化河湖長制 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2020年11月30日09:47  來源:人民網
 

水利部副部長魏山忠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水利部供圖

人民網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 余璐)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強化河湖長制,加強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濕地生態保護治理”“實施河湖水系綜合整治,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近日,人民網記者圍繞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相關情況對水利部副部長魏山忠進行了專訪。

統籌管好“盆”和“水” 河湖長制從“有名”邁向“有實”

我國地域遼闊,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南多北少、東多西少、夏秋多冬春少,水資源總量2.8萬億立方米,位居世界第6位,但人均水資源量隻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左右,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加之水生態損害、水環境污染的問題不斷積累,保障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推動水環境水生態持續改善,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已成為推動綠色發展的當務之急。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河湖管理保護工作,2016年、2017年相繼作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的重大決策部署。2018年年底前,全國江河湖泊已全面建立河長制湖長制,設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湖長和巡河員、護河員130萬名,實現了河長湖長‘有名’。”魏山忠在接受人民網記者專訪時如是說。

魏山忠介紹,2018年以來,水利部指導各地聚焦盛水的“盆”和“盆”中的水,統籌水域和岸線,重拳“治亂”、鐵腕“治病”、系統“治根”,指導督促各地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從“有名”向“有實”轉變。

對於重拳“治亂”,魏山忠表示,水利部部署開展了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集中清理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河湖突岀問題。截至2019年底,全國累計清理整治河湖突出問題13.7萬個,清除河道垃圾3500萬噸,拆除違法建筑面積3900萬平方米,清理非法佔用河湖岸線2.5萬公裡,拆除非法圍堤9800公裡,清除非法圍網面積8600萬平方米,清除河道非法採砂點1萬多個,查處非法採運砂船9100艘。此外,水利部還組織開展了長江干流岸線利用項目整治、長江經濟帶固體廢物清理整治等專項行動,解決了一大批河湖“老大難”問題。

魏山忠說,鐵腕“治病”,就是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四大水問題。一是加快大江大河堤防達標建設和河道綜合整治,防范“水多”﹔二是把水資源作為最大剛性約束,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防治“水少”﹔三是持續開展水污染防治攻堅戰,整治“水臟”﹔ 四是加強水土保持,治理水土流失,減少“水渾”。

“各地加快編制實施‘一河(湖)一策’方案,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系統‘治根’工作有序開展。”魏山忠說,各地堅持水岸同治、系統治理,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壓減過剩產能,倒逼工業產業轉型、農業結構升級、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實現綠色發展,促進了河湖管理保護與經濟發展的良性互動。

河長制湖長制能否實現從“有名”向“有實”轉變,能否真正落地見效,河長湖長履職盡責是關鍵。為了解決好各級河長湖長干什麼、怎麼干、干不好怎麼辦等問題,2019年底,水利部研究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強化河長湖長履職盡責的指導意見》。

“《意見》明確了各級河長湖長職責,解決好‘干什麼’的問題﹔落實屬地責任和部門責任,解決好‘誰來干’的問題﹔規范履職方式和工作方法,解決好‘怎麼干’的問題﹔強化考核和責任追究,解決好‘干不好怎麼辦’的問題。”魏山忠介紹,除此之外,一方面水利部加大日常巡查監管力度,組織對31個省份所有設區市的河湖開展暗訪檢查,對部分河湖開展進駐式督查,找問題、查責任、促履職﹔另一方面,加強正向激勵,國務院將河長制湖長制實施情況納入30項督查激勵措施,對在河長制湖長制工作中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地區給予一定的資金激勵,調動各地加強河湖管理保護的積極性,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實現名實相符。

踐行“兩山”理念 推動江河治理保護再上新台階

河湖是水資源的重要載體,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河湖水資源、維護河湖生態系統完整性,是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是做好河湖管理保護工作的重要指引。”在魏山忠看來,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促進河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制度創新,也是維護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國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治水作出重要指示,明確提出“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為推進新時代治水提供了科學指南和根本遵循。

魏山忠認為,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呵護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需要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平台作用,系統推進河湖管理保護各項工作邁上新台階。

站在新的起點,如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著力解決河湖管理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魏山忠闡述了水利部的應對之舉:一是以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從“有名”向“有實”“有能”轉變為主線,壓緊壓實河長湖長和有關部門責任,做到“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二是持續清理整治河湖“亂象”,恢復河湖水系連通功能,騰退河湖岸線生態空間,改善河湖面貌﹔三是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實現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系統治水;四是大力推進法規制度建設,構建河湖管護長效機制。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推動河長制湖長制由全面建立轉向全面見效,才能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魏山忠話語鏗鏘有力。

“重在保護 要在治理” 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2019年9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發出了“讓黃河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偉大號召。

九曲黃河,大國命脈。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治理黃河“重在保護,要在治理”。

“這是江河治理保護的戰略要求。”魏山忠對此深有感悟,“重在保護”是指,建設幸福河湖最重要的是生態保護,不能有水生態問題,水質不僅不能超標還應向好,水土流失不僅不能加重還應減輕,建成綠水青山,實現人民幸福、河湖健康、人水和諧。“要在治理”是指,建設幸福河湖最關鍵的是重塑人與水的關系,不斷調整人的行為,糾正人的錯誤行為,既防止水對人的侵害,又防止人對水的損害。

“建設幸福河湖是一個系統工程。落實好‘重在保護,要在治理’的戰略要求,必須堅持和深化‘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的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遵循自然規律、經濟規律、社會發展規律,摒棄征服水、征服自然的思想沖動,綜合運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工程手段、科技手段、經濟手段,把工程短板補齊,讓行業監管強起來,強化河湖空間管控,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加強水生態環境保護,保障河湖長治久安。”魏山忠如是說。

如何以“河湖長制”為抓手促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魏山忠談到,一是沿黃9省(自治區)在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長制湖長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河長湖長履職盡責,2019年省、市、縣、鄉四級河長湖長累計巡河199萬人次﹔二是黃河水利委員會與沿黃9省(自治區)建立河長辦聯席會議制度,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河長+警長+檢察長”體系,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區實施聯合共治﹔三是治理黃河亂象成效初步顯現,2019年累計清理整治河湖突出問題4萬多個,黃河面貌顯著改善,行洪能力明顯增強﹔四是水利部建立“面上督查、專項督查、重點督查、舉報調查”暗訪督查體系,河湖“強監管”不斷實化。

長江和黃河一樣,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也是中華民族發展的重要支撐,素有“黃金水道”之稱。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國家發展全局的高度,作出了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舉措。

2016年1月、2018年的4月和2020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三次考察長江,明確提出了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必須要從中華民族長遠利益出發,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的位置,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

魏山忠談到,近年來,水利部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督促沿長江9省市開展了長江干流岸線利用項目清理整治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長江“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重要指示精神,“以超常規的措施、超常規的力度、超常規的成效”盯緊長江干流岸線整治,拆除河道管理范圍內違法違規建筑物234萬平方米,清除棄土棄渣956萬立方米,完成灘岸復綠1213萬平方米。通過清理整治,共騰退長江岸線158公裡,水域岸線面貌明顯改善,防洪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

加強江河湖泊保護治理、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是關系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千秋大計。

“下一步,水利部將進一步推動完善河長制湖長制組織體系,深入推動長江、黃河流域‘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嚴格長江黃河岸線空間管控,完善流域河湖管理長效機制,持續發力、久久為功,造福人民。”魏山忠說。

(責編:余璐、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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